以旅游签证名义办理签证,将百余人送出国门去“打黑工”。近日,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组织偷越国境案,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廖某等三名被告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
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廖某,2006年因犯骗取出境证件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2009年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刑一年。
廖某刑满释放后,想“出人头地”的廖某在南昌从事旅游业务。2009年4月,廖某先后找人向江西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包自己投资的永叔路门市部。8月,让同居女友熊某向南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承包自己投资的沿江路营业部,并安插狱友甘某等人在门市部、营业部工作。
收取每人偷渡费用44.2万
2009年9月,胡某(已判刑)、杨某(另案处理)欲组织人员到韩国非法务工,先后将殷某等三人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等办证资料交给廖某,廖某随后将资料交给北京市东华国际旅行社陈某(另案处理)办理日本国团队旅游签证。廖某收取每人4到5万元不等的偷渡费用,然后交陈某每人偷渡费用3.8万元,从中拿回扣。
同年10月2日,殷某三人参团从首都机场出境到日本旅游,返程时免签进入韩国并滞留务工。
9月,罗某(已起诉)欲组织人员到法国非法务工,将黄某等六人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等办证资料交给廖某,廖某将资料交给北京市东华国际旅行社陈某办理拉脱维亚旅游签证,并收取每人偷渡费用44.2万元,然后交陈某每人偷渡费用6.6万元,从中渔利一百多万元。10月13日,黄某等六人参团从首都机场出境到拉脱维亚国旅游,尔后到申根国法国滞留务工。
以旅游名义越境打黑工
2009年12月初,江西环球国际旅行社邀廖某开展赴日本旅游包机业务。廖某即通知名下两营业部对外揽客,共揽收到85名团员。因客源不足,而韩国劳务市场需求量大,廖某又以每人团费7500元的低价格,揽收到非领区团员等31人。熊某以每人团费8000元,揽收到非领区团员38人。
百余人滞留境外非法务工
为拓展海外旅游的业务,廖某及女友熊某引诱、拉拢9名“业务骨干”,教唆他人办理以旅游名义出境滞留境外非法务工,导致百余人滞留境外非法务工。
其中廖某策划、组织74人以境外游名义出境致41人滞留境外非法务工,33人未遂;熊某组织、引诱、拉拢53人以境外游名义出境致20人滞留境外非法务工,33人未遂;甘某受人指派弄虚作假,为非旅游者骗取旅游签证,致41人滞留境外非法务工。
虚报暂住地获取签证
2010年3月,赣州市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55人的日韩连线旅游团队,委托廖某送签和安排行程。为了获取暴利,熊某将28名欲滞留人员混编在日韩连线游的团队中。为了顺利获取旅游签证,廖某等人虚构团员供职单位,为非领区团员虚报暂住地,将送签材料送日本国上海总领馆,取得日本国团队旅游签证。2010年4月8日,廖某、甘某及欲出境人员分别在广州、南昌被抓。
日前,西湖区法院一审认为,廖某、熊某、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其中廖某被判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女友熊某被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甘某判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因缓刑被撤销,与原判三年,实行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吴云 刘春荣 记者 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