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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为逃犯细算账 浙江武义21名在逃犯自首

2011年09月20日 22: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金华9月20日电(见习记者 余哲 通讯员 徐文荣 卢宣新)记者20日从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获悉,该县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通过实行领导包案追逃责任制、发放敦促投案自首公告等方式,对有可能投案自首的人员,尽可能劝其投案自首。截至目前,已有21名在逃人员向该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占全部归案逃犯人数的42%。

  “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只要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下,且不属于法定不得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情形的,可不予羁押,在处罚上可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武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李浩表示。在他看来,逃犯无论逃到天涯海角,如何改头换面、躲藏隐避,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惟一的出路是投案自首。

  武义县柳城畲族镇新塘村的周某一年多前因涉嫌盗窃被列为公安部上网逃犯。案发后,周某带着老婆和孩子潜逃在外。

  为了劝其投案自首,日前,武义县公安局长潘之江来到柳城畲族镇新塘村周某的家中,和他的父母拉起了家常,还为他们算了一笔法律帐、亲情账、经济账。

  “儿子犯事了总要有个了结,逃在外面他自己的日子不好过,我们也为他提心吊胆,有这个儿子还不如没有。” 对于潜逃在外的儿子,周某的老父亲深有感触,他承诺争取在一个月内把儿子送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中秋节前,周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武义县公安局柳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清网行动”期间,武义县公安局通过发放敦促投案自首公告,责任民警下基层、深入辖区口头宣传,向每个在逃人员家属逐一发放劝投公开信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走访,寻找突破口,利用宣传法律政策,分析利害关系,使逃犯家属帮助公安机关对在逃人员开展规劝工作。

  刘勇是武义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所长,清网行动开始以来,他经手抓获或规劝投案的在逃人员已有10个。

  “以诚心消除嫌疑人家属的疑虑,得到他们的信任,在逃人员来投案自首的可能性就大了。当然,对那些没有投案自首可能的逃犯,我们还是要设法去抓捕”。刘勇告诉记者

  项某是武义县白洋派出所辖区发生的一起伤害案件嫌犯。案发后,项某潜逃,被武义县公安局列为上网追逃。

  2011年6月初,刘勇与责任区民警找到项某的父母,希望他们能规劝项某早日投案自首。一开始,项某的父母对民警不太信任,态度很冷淡,不肯说出儿子的去向。之后几次,对于上门的民警,他们选择避而远之或是闭门不出。

  后来,在村干部的协助下,项某的父母愿意和民警坐下来交流。刘勇细致地向他们讲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 8月30日,项某在家人规劝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刘勇介绍,根据追逃任务,该县公安系统分析了辖区所有在逃人员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抓捕方案,对有可能规劝其投案自首的人员,尽可能去规劝他们投案自首。“这样可以达到最好的社会效益,也可节省不少办案经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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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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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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