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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积极吃苦耐劳 李浩案发后同事直呼"想不到"

2011年09月24日 16: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洛阳9月24日电(胡影)2011年9月3日,洛阳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妇女卖淫,并致两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经查,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案嫌犯李浩是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属工勤人员,非公务员。

  9月24日,记者来到犯罪嫌疑人李浩的工作单位——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现年34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浩是河南南阳市新野县人,1996年12月份从洛阳应征入伍徐州沛县消防中队(消防兵)。2005年四月份退伍,经洛阳市退伍安置办公室分配到偃师市质量监督局检测中心,2006年11月,借调到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非公务员,是初级工人。已婚,并育有一女。

  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办公室刘主任说:“关于李浩的事情,我们也是最近才知道的。9月4日有警方来单位,打听关于李浩的相关情况。但是对于李浩的犯罪经过并没有作任何透露。直到9月12日,洛阳警方再次来到执法大队调查李浩的办公桌,我们才大概知道点情况,对于具体细节也不是太明了。”刘主任说,他是后来通过媒体的报道才知道“李浩案”,感到非常震惊。

  刘主任透露,国家(技术监督)局、省(技术监督)局一把手亲自打电话过问这件事情,市局执法大队队长和主管副局长为了弄清楚真相,还亲自前往公安局了解情况,并连夜召开会议加强整顿教育。24日,各县局一把手全部赶往市局开会部署工作,配合9月份的“纪律月”,开展纪律整顿。“目的是及时了解人员思想动态,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谈及李浩平时的工作表现,刘主任回忆说:“李浩是个工人,没有上路执法权,在大队里的工作职责也就是打点杂吧。这孩子给人的感觉,很勤快的一个孩子。天天上下班很积极,早上一来就打扫卫生,干活出力跑得可快了。”刘主任说,李浩天天上班准点来,准点走,从来没有请过假;他为人和善,没有与办公室任何人发生过争吵,跟同事关系也很不错。刘主任连连说“他出现这个事情我们谁也没有想到”。

  目前,李浩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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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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