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民警开豪车戴名表出手大方 涉嫌诈骗被批捕(图)

2011年09月28日 14:0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民警开豪车戴名表出手大方涉嫌诈骗被批捕(图)
资料图片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核心提示

  开豪车,穿名牌,戴名表,出手大方……在南安乐峰派出所任职的林某滨,为何突然之间暴富?

  南安市公安局一份起诉意见书揭开了谜底:2009年3月以来,林某滨先后以投资房地产及为企业短期房贷为由,许以高额利息,骗取信用合作社信贷员卓某2000多万元。不仅如此,2007年以来,他还利用伪造的证件,先后骗取南安人黄某300多万元。

  今年4月,因涉嫌诈骗罪,林某滨被当地检方批捕。由于案情重大,该案随即被移送泉州市检察院侦查。

  昨日,泉州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为由,将该案退回南安,要求警方补充侦查。据悉,这是市检第二次退补,具体案情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冒充“副所长” 开豪车出手大方

  卓某是南安石井信用合作社的一名信贷员。2009年3月,在一次信贷业务中与林某滨相识。卓某回忆,当时林某滨陪着父亲到合作社贷款急用,起初,林某滨想以自己警察的身份为父亲作担保,得知这样不符合相关规定后,他找了一个办企业的老板做了担保人。

  “此后,但凡有空,他就来找我泡茶聊天。”卓某说,在频繁的交往中,他与林某滨熟络起来。“他说自己是派出所的副所长,认识很多机关领导。”卓某说,接下来的交往中,他发现林某滨开宝马,穿名牌,戴名表,应酬时出手大方,还和南安某银行行长交往密切。所以,他对林某滨的身份没有过多怀疑。

  先以高利息小额“融资”

  再贷1000万不还了

  2009年4月,一次聊天中,林某滨告诉卓某,自己与南安一家合作社合作,专为企业办理转贷业务,收入不菲,“当时林某滨提出高额回报,让我入伙,我就应了下来”。

  卓某回忆,起初,林某滨只向其提取小额短期借贷,约定利息从4分到5分不等,而林某滨每次都能依约如期还款。就这样,半年多的时间里,双方合作约10多次。为满足林某滨越来越高的借贷需求,卓某也逐渐发展了更多的集资对象。

  卓某回忆,去年1月,林某滨以福州、厦门和泉州多家企业急需用款为由,向其一次性借贷1000万元,这是双方合作“融资”中最大的一笔。但令他失望的是,自去年8月起,林某滨就再也不还钱了。

  卓某说,截至去年8月10日,林某滨仍欠他本息共计4000多万元没还。他随即展开密集催讨,但总被林某滨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年2月,林某滨还对卓某说,所借钱款已经投资至武汉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并拿出两份合同书作证。

  但当卓某拨通合同书上标注的律师的电话时,对方称并未代理此事,也没有为这份合同做过见证,合同是伪造的。得知真相后,卓某立即报警。

  涉嫌诈骗被批捕

  案情仍在侦查中

  今年3月,林某滨被南安警方刑拘,4月22日,南安市检察院正式对其批准逮捕。

  警方侦查发现,林某滨今年30岁,南安石井人,已婚,育有一女,和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均以卖面线糊为生。林某滨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南安警方供职,先后在翔云派出所和乐峰派出所工作。警方介绍,案发前,林某滨只是乐峰派出所一名普通的民警,并非他所吹嘘的“副所长”。警方另查明,2007年6月22日至2008年10月2日,林某滨还伪造结婚证、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两本房产证,先后9次骗取南安人黄某365万元,至今未还。

  南安警方初步统计,林某滨涉及诈骗金额共2000多万元,计入利息可能高达4000多万元。由于案情重大,南安市公安局提交起诉意见书后,南安检方依照相关规定将此案移送至泉州市检察院审查。

  相关人士透露,由于在警方侦查过程中,林某滨始终没交代诈骗款项的具体去向,造成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也存在瑕疵,因此该案被市检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尚初】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