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朱某自称为了索要加班补助,将公司的车辆和货物扣下,以此勒索老板60万元。西城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朱某批准逮捕。 朱某和郭某是北京某古钱币分公司的专职司机。2008年8月10日,二人一起驾驶公司车辆从北京前往太原送货,但公司老板随后接到了敲诈勒索电话:“车和货都在我们手中,你必须给我们60万才把货还你。你要是不给钱,我们就到西安去杀了你。”
打电话勒索的就是司机朱某和郭某。二人送货途中,谈到“在这个公司干太累,老板也不给加班费和出差补助,真不愿意干了”。二人便共谋辞职前敲诈一笔,将公司车辆私自开回北京,将车和货物扣下藏匿。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给老板打去勒索电话。老板报案后,郭某先被警方抓获。2009年5月,郭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而朱某却一直在逃。今年8月17日,朱某前往派出所投案。
检察官表示,如若劳动者的加班费、补助费等被单位克扣,应采取合法的方式追讨。若行使权利的手段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讯员马爱军 陆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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