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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称当前贪腐案窝串突出 权力期权化现象凸显

2011年10月27日 07:3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职务犯罪正呈现出涉及范围越来越广、窝串案件突出、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日益突出等特点。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胜才介绍,1998年—2010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11334人,其中贪污贿赂9686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1648人。

  群体性犯罪特征明显

  近年很多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查一案、挖一串

  “当前职务犯罪涉及范围越来越广。”陈胜才介绍,各行各业、自上而下均有涉及。既有市级主管部门,也有区县党政机关、部门、街道、乡镇、村社、公司企业等众多单位;既包括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也包括会计、出纳等一般岗位上的人员,还涉及农村基层组织的村长、社长及一般农民。

  窝串案件愈显突出是当前职务犯罪的又一特点。近年查办很多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查一案、挖一串,群体性犯罪极为突出。如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正厅级)受贿案,涉案16人,其中正厅级4人、副厅级2人,处级1人,涉案金额约4200万元。2010年原忠县县委书记廖觉超系列腐败案件涉案36人,包括正厅级干部1人,副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4人。

  职务犯罪还呈现出在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等环节相对集中的特点。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先后60余次收受工程承包人等17人贿赂共计2226万元,被判处死刑。

  渎职犯罪认识有误区

  有官员认为“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问题”

  “尽管渎职侵权犯罪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总量中比重不如贪污贿赂犯罪,然而,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陈胜才表示。据统计,1998年—2010年,重庆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约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1/9。

  根据分析,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违法、越权处理公务;执法监管不作为;以罚代刑;野蛮执法;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违规违法发放相关证件;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

  “大家对渎职犯罪普遍存在认识误区,导致重视不够。”陈胜才认为,目前这种认识误区主要表现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问题;渎职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职;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

  原重庆经开区主任、党工委书记唐文峰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滥用职权,国家原本只应付给职工1381万元补偿款,他却多支2462万余元,造成巨大损失。事后,不仅唐文峰把自己的行为归结为“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无心之愧”,而且“受益”的部分人也对他表现出本不该有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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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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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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