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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事件呈多发态势 专家称需建统一管理体系

2011年10月27日 08:3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今年3月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专门辟出一章对“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进行规划部署,提出要“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专家。

  公共安全是社会管理的要务

  从2003年的“非典”事件到2008年年初的南方雨雪冰冻灾害,从汶川大地震到舟曲泥石流……每一次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有关专家表示,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我国在应对各类公共安全事件中已初步建立起一整套体系。

  “确实作出了很多成绩。从立法上来讲,出台了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等;在应对自然灾害上也有很大进步,例如在汶川大地震救援过程中形成了全民总动员的局面,充分体现了我们在公共安全事件应对上的长足进步;从宣传方面来说,公共安全方面的展览、公共安全指导手册、知识竞赛也在积极开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这样的评价同样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同:“从2007年开始,各级党委、政府对突发事件应对都很重视,很多地方都能按照法律规定去做,做得也都比较好,各级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有所提高。”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多发,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对解决当前我国存在的公共安全问题、顺利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课题。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张创新曾专门对“社会转型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进行过研究,在他看来,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意义表现在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公共安全问题,抑制公共安全问题的发生,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给公众带来的损失;有利于树立政府形象,巩固执政基础;有利于满足广大公众的公共安全需要,突出“民生”二字,体现党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公共安全管理是对社会管理的一种科学性把握,把风险性考虑进去,更符合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莫纪宏说。

  杨建顺也认为,加大公共安全宣传力度,让人人认识到预防为主的重要性,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这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点。“特别是强调基层参与、全民参与、人人都是主体,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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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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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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