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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谈“见死不救入罪”:法律和道德不能相互替代

2011年10月27日 1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学者谈“见死不救入罪”:法律和道德不能相互替代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啸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解析社会道德热点话题。中新网记者 林沛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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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啸今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在谈到公众热议的是否应“对见死不救立法治罪”、“立法鼓励保障见义勇为”这一颇具争议的话题时指出,法律和道德应当各自有自己的责任担当,不能相互替代,要形成一种合力。

  王啸称,法律和道德都是这个社会所不可缺少的一些最规范层面的东西,法律更多侧重于底线,但不能说规定最低的就是不重要的,恰恰是相反,正因为是最低的,所以是最重要的。比如说不能杀人,杀人这样的行为不仅触犯道德,更重要的是触犯了法律。

  王啸分析指出,道德在某种程度上和法律还是有区别的,道德更多的是诉诸人的良心,自我谴责,甚至忏悔等等之类,但两者都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正常的社会,这两个方面应当各自有自己的一些责任担当,要形成一种合力。

  王啸表示,很多学者提出以立法的方法破解道德难题,我们可不可以以法律的硬性规定去推广道德上的行为呢,就是通过法律能够打造一个道德的社会吗?

  他分析称,在这件事情上可能还是要把二者区分开来,道德有道德的关注,法律有法律的规定,一个正常的社会这二者都是需要的,但是它们不能相互替代,如果把道德的一些要求写入了法律层面,可能我们会解决了一些问题,但那同时可能会延伸出其他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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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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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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