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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法院干部要带头自我剖析、带头转变观念

2011年10月27日 16:3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天(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交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体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实践中去,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强大思想动力。

  沈德咏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要求,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继“群众观点大讨论”之后,全国法院系统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在10月10日召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王胜俊院长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的明确要求。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普遍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开局良好,初见成效。

  沈德咏强调,要把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当前,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干警原原本本学习全会文件,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把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贯彻其中的主线,确保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法院思想文化阵地,引领法院队伍建设,指导审判执行工作。

  沈德咏指出,要正确把握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点和关键是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首先要搞好自身的再学习再教育,坚持从我做起,带头学习文件、带头宣讲辅导、带头自我剖析、带头转变观念,通过自身的示范带头作用和管理领导职能,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司法理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王胜俊院长强调的“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引导和带领广大干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沈德咏强调,要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各级人民法院要注重在联系审判工作实际上下工夫,有针对性地选择具体案例,切实从司法理念上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总结教训、加以改进,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和精神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把再学习再教育的成效体现在审判质量和效果的提升上。

  沈德咏指出,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高人民法院担负着特殊的、重要的责任,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要发挥好示范和导向作用。要通过以案析理等有效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贴近实际、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真正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中带好头、作表率。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景汉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等就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分管工作作了主旨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和机关各部门以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张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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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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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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