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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人诈骗集团骗取股民2000万 案首获刑15年

2011年10月27日 1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重庆百人诈骗集团骗取股民2000万案首获刑15年
该案被告出庭受审。 李伟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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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重庆10月27日电 (杜远 贾秀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27日对一起团伙股票诈骗案公开宣判,该团伙一度规模达百人,骗取全国各地300余股民2000余万元人民币。

  该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案首张永胜以文化传播公司的名义,在重庆市渝北区租用办公场地,招募10余名人员,通过修改来电显示号码、冒充专业股票投资分析师的方式向股民推荐股票,并收取会员费。

  其后,张永胜找到该案另一被告人高福伟,二人以招募成员“入股”共同诈骗的方式,招募了70余人共同实施诈骗。其后张永胜又在重庆渝中区租赁办公室,招募了十余人进行诈骗。

  据查,张永胜、高福伟对前述两家公司的集团成员予以统一组织、管理,张永胜负责在网上购买股民电话号码、安排人员办理银行卡收取诈骗赃款、分配诈骗赃款;高福伟则负责招募、管理诈骗团伙成员等。

  至2010年4月,形成了以张永胜、高福伟为组织者、领导者,参与者达100余人的诈骗犯罪集团,以收取会员费、保密费、分成费等名义,有组织地骗取全国各地300余名股民共计2130.73万余元人民币。

  被害人陈某的证词显示,2009年10月,上述团伙成员拨打其手机,称自己是“宁波涨停敢死队”的业务员,称其公司操作股票如何神奇,并许诺只要加入公司成为会员就一定能够确保每月获利30%以上。其后该被害人先后汇去18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会员费及保密费,而陈某按照该诈骗团伙推荐买进的股票,不但没有获利,至今浮亏严重。

  重庆市五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永胜、高福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首组织、领导了100余人的犯罪集团,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一审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1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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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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