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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赌窝案开庭 张建强涉案260万至少判15年

2011年12月19日 13:3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中国足球反赌扫黑案今天正式开庭,全国各地的球迷都将会把目光投向铁岭这个东北小城。

  昨天,《金陵晚报》记者来到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虽然是休息日,而且足坛反赌扫黑案的庭审要到19日才开始,但法院门口却一点也不冷清。下午三点多,已经有三四十位记者来“踩点儿”,两辆应急通信车则安静地停在铁岭中院的院内。

  种种迹象表明,铁岭中院已经准备好了。

  张建强涉嫌受贿260万

  在今天率先鸣锣登场的将是前中国足协女子部主任张建强。据记者了解,张建强涉案金额达到了260万元人民币。

  张建强在1992年进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工作,并先后担任过中国足球协会的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和女子部主任,2010年3月因为涉嫌受贿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16日,铁岭中院发布开庭公告,称将于19日审理被告人张建强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铁岭中院的这份公告已经很清楚地交待了张建强的案件属于受贿行为,而且是分别在不同犯罪主体身份的情况下收受贿赂。

  此前,央视曾经披露过张建强的相关案情,其中就包括因收受贿赂70万元人民币,指挥裁判员陆俊操控2003年甲A联赛上海申花与上海国际队的那场比赛而被捕,张建强本人对此也供认不讳。而据查阅了张建强案件公诉书的相关人员透露,在担任中国足球协会的裁判委员会秘书长期间,张建强曾经多次收受其他贿赂,加之曾经以足管中心工作人员身份收受的贿赂,两项罪名的总金额高达260万元人民币。

  据知情人士透露,张建强的大部分受贿金额都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时所收受,而且在被捕之后,张建强主动坦白,积极退赃,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法院很有可能依法对其从轻判处。不过尽管如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张建强也属于违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金额巨大的犯罪行为,将会至少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只有四家媒体允许旁听

  从“8·25”专案组成立至今,中国足球已经等待了两年又三个多月,等得很多球迷早就转移了注意力,等得不少媒体对开庭时间都产生了“狼来了”式的麻木。但好在当2011年尚未翻篇的时候,我们终于看到杨一民、张建强、陆俊、王珀、黄俊杰、周伟新这些熟悉的名字,分别出现在铁岭和丹东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公告里。

  在铁岭中院贴出公告之前,到访媒体还可以“被通融”从大门步行进入法院办公大楼。但从贴出公告开始,非法院工作人员的所有到访者的出入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据了解,为了迎接即将开始的庭审,铁岭中院前段时间专门安装了新的监测系统,一楼也安装了新的摄像设备,安保人员也开始严阵以待。

  不仅是安保系统的升级,相关部门对媒体的严防死守也继续升级。继此前规定只有4家中央媒体可以进入庭内旁听之后,17日,辽宁省内的各大媒体均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一律不得刊播记者对反赌庭审的自采稿件,只能采用中央媒体的通稿。原本被认为最幸运的中央级媒体,此时却也是在郁闷之中。一位中央级媒体的同行告诉记者,他们现在资源也相当有限,“各种限制让我们也不能正常出入采访,甚至现在连嫌犯家属都没联系上,律师更是签订保密协议不准接受媒体采访。”据了解,中央媒体即使能够旁听庭审,也有相当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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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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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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