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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寄养孤儿面临“骨肉分离” 专家吁政策升级

2011年12月23日 09:0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村民刘贵绒让寄养在她家的“儿子”小宇给记者打招呼。 谷岳飞 摄
村民刘贵绒让寄养在她家的“儿子”小宇给记者打招呼。 谷岳飞 摄

  2000年,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家庭寄养”,也就是由福利院筛选一批有爱心、有能力的社会家庭,将部分孤儿寄养在这些家庭里,试点就设在距离南京市中心五六十公里外的栖霞区靖安街道。此举一经推出,便备受社会好评。直到今日,对于大多数孤儿而言,这是他们最好的归宿。然而,11年过去了,随着孤儿14岁寄养上限的临近,越来越多的家庭不得不面对残酷的“骨肉分离”。

  心碎的分离 防暴警察介入才将孩子接走

  52岁的刘贵绒至今都记得那令人心碎的一幕。一对双胞胎寄养在村民王美英家中。两个可爱的小女孩,一个叫月月,一个叫乐乐。这对姐妹花一个脑瘫,一个腿部有残疾,6个月大时被亲生父母狠心遗弃。

  来到王美英家寄养时,这对姐妹花又瘦又小。在“王妈妈”悉心照料下,姐妹花长得很快,很快出落成人见人爱的两个小女孩。然而这样的母女情只维持了几年时间,一对老外夫妇决定领养月月、乐乐。当福利院工作人员来到王美英家中,要将两个小女孩接走时,一家人哭得稀里哗啦。

  这一幕被刘贵绒看在眼里。她说,尽管寄养的家庭个个都有准备,但真正分离时刻到来时,那种“骨肉分离”的痛没有谁能忍受得了。

  在这些善良村民的心中,与之相关的,还有一件事情大家压在心底,都不愿多提。那是在2009年,与月月、乐乐类似,一个孩子被国外的一对夫妇领养,结果孩子就被带回福利院,等待国外那对夫妇将孩子接走。

  不长时间,寄养的家庭非常舍不得,于是跑到福利院又把孩子接回了家。结果,等到福利院再上门接孩子时,孩子的“爸爸”“妈妈”坚决不答应。虽然各方面努力做工作,但这个家庭还是不肯。而另一边,与国外那对夫妇签订的领养协议已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孩子必须要接走。

  僵持之下,双方矛盾冲突升级。最后,防暴警察介入,才将孩子接出。此事之后成为几乎每个寄养家庭都不愿提及的阴影。

  2000年,南京市启动“家庭寄养”项目。然而,分离从一开始便注定。从制度层面,当孤儿来到寄养家庭中,这样的“父子情”、“母女情”最多便只能维持14年——我国有关孤儿寄养的相关管理规定,孤儿到14岁时便要送到社会福利院;而且中途,如果有人提出对这些孩子的收养,原来的寄养关系便自动终止。

  “当我在打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爷爷正在和我那福利院的弟弟一起看电视,在不久的将来,我的家人也要面对那残忍的现实。”近日,当地一位大学生在网上发帖,诉说自己及家人与“福利院弟弟”的难舍情感,希望寄养制度能够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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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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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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