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长垣县工商局出具了一份“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为一家企业办理了法人和部分股权的“过户手续”,这一行为随后被河南省工商局认定为违规并要求其撤销,但长垣县工商局却一直不履行省局的决定纠正错误,并称已就此事请示过省工商局,对方让其暂时“维持现状”,这一说法遭到省工商局的驳斥。人们不禁要问,长垣县工商局难道要一错到底?
◆“过户手续”被撤销
今年8月10日,长垣县工商局为位于该县的新乡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出具一一份“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将该企业的部分股权和法人进行了变更过户,这一决定遭到了该公司股东的反对并提起了行政复议。
10月10日,河南省工商局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以长垣县工商局违反《公司法》等原因,撤销了这份“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不纠正错误还找托词
虽然长垣县工商局出具的“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已被撤销,但两个多月过去了,长垣县工商局却拒不纠正错误。12月20日,记者在长垣县工商局见到了该局局长袁红军,袁告诉记者,此事目前已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他们已请示过省工商局法制处,对方让他们在诉讼期间维持现状。
◆省工商局斥其说谎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河南省工商局法制处,该处一名侯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为的执行,长垣县工商局以在诉讼期为由拒不纠错,是完全错误的,省工商局没有、也不可能让他们“维持现状”,他们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省局决定、纠正错误。
长垣县工商局为何敢置上级的决定于不顾?他们的“牛气”到底从哪里来?记者也将继续关注。(记者 赵三军 陈耀文 杨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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