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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吁加快航天法立法 保护中国空间资源

2012年03月12日 08:57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去年,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与神舟八号成功实现交会对接,标志着我国航天事业又取得一次重大飞跃。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与航天事业迅猛发展进程相比,我国航天立法工作却相对滞后。这一现象引起了军队人大代表、第二炮兵原政委彭小枫的高度关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他领衔提交了关于制定航天法的议案,受到广泛关注。围绕这个问题,记者对彭小枫代表进行了专访。

  记者:为什么说加快航天法立法进程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

  彭小枫:中国航天事业自1956年10月创建以来,取得了以“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月球探测”为代表的一系列辉煌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自主创新发展道路,中国航天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航天事业立法工作进展缓慢、严重滞后,只有《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等少数单行法规,缺乏一部航天活动基本法。

  记者:我国航天立法应突出解决哪些问题?

  彭小枫:主要有6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为维护我国日益增多的空间资产安全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加强我国空间频率资源的规划和保护。三是进一步明确空间产业的战略性地位,为空间事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支持。四是规范卫星遥感数据商业化经营,免于大量国家机密泄露和减少遭受攻击风险。五是解决我国加入国际公约而缺少相应国内法的问题。六是规范对外合作的需要。

  记者:当前,制定航天法的依据有哪些?

  彭小枫:目前,世界上已经有20多个国家制定了航天法,对有效履行国际公约,维护本国外层空间合法权益,规范本国航天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是航天大国,同时也是极少数没有制定国家空间法的国家,这种现状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与我国的国际地位不相适应。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航天科技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航天法立法工作广泛关注,对立法必要性的认识趋于一致,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记者:您对加快制定航天法有什么建议?

  彭小枫:加快推进航天立法,填补我国相关法律空白,对进一步发展我国航天事业意义重大。这里,我想提四点建议:

  一、在法律草案中充分体现中央对航天事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和相关要求,充分体现航天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成果,充分体现和保护我国外层空间活动参与者的应有权益。

  二、注重降低未来的执法成本,保障未来的执法效果。

  三、发挥后发优势,充分总结我国航天事业实践成果,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在更高的起点上制定航天法。

  四、鉴于我国是联合国外空委员会正式成员,要确保与我国已加入的国际空间条约及国内其他法律法规有机衔接。(梁蓬飞 尹航)

【编辑:王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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