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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税务局长灭门案三主犯二审被判死刑

2012年04月01日 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贺州局长被灭门案系小姨子雇凶杀姐夫全家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南宁4月1日电(黄建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4月1日对广受关注的广西贺州“地税分局局长灭门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凌小娟等三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并依法报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1年5月2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地税局贺街分局局长周子雄及其47岁妻子、16岁女儿和15岁儿子被发现在家中同时遇害,案发时周家房门完好没有被撬的痕迹。此案引起广泛关注,为侦破此案,广西警方出动250余名警察,并悬赏20万元人民币寻找线索。 当年5月20日,案件告破,凌小娟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查明,凌小娟与周子雄的妻子凌小云为亲姐妹关系,双方因经济利益及家庭琐事产生积怨已久。为了能够分得凌小云家的遗产,凌小娟许诺杀死一人给十万元或帮盖一栋房子为报酬,纠集亲友刘胜明、苏可章参与谋杀凌小云一家的行动。

  2011年2月,凌小娟偷配了凌小云家的钥匙,于5月2日凌晨,会同刘胜明、苏可章打开房门进入凌小云家中,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尖刀将凌小云一家4口杀害,并拿走其家中人民币24000元及手机、项链等物。三人作案后清理了现场,将作案工具等丢入贺江。2011年11月9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三人死刑。

  宣判后三人不服,均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中凌小娟更是辩称她没有纠集、指使、亲自动手杀人,属一时糊涂、精神激动参与犯罪活动。其辩护人亦向二审法院申请对凌小娟作司法精神病鉴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凌小娟本人及其家族均无任何精神病史,其案前、案中、案后均无任何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表现,二审依法驳回其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依法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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