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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以低价奶粉做饵诈骗逾千万 受审拒不认罪

2012年04月10日 08: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奶粉,是时下妈妈们最关心的货物,于是竟有骗子利用这个紧俏货物大肆诈骗。一对夫妻以能提供低价奶粉为名与多位经销商签订供货合同,随后在收到预付款后,便缺货供应奶粉,然后再屡设圈套,一步步扩大欠货数额。他们还以做奶粉生意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投资。从这两项,夫妻二人骗款逾千万元。昨日,两被告孙明春、李锡敏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对于检方指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名,两被告拒不认罪。

  低价供应奶粉诱人入局

  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孙明春结识了奶粉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后孙明春、李锡敏向两名经销商提出可以低于市场批发价供应奶粉的优惠条件,诱使刘某华、彭某红向其订购奶粉。在刘某华、彭某红预付货款后,孙明春、李锡敏采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缺货供应奶粉。

  2010年7月,孙明春伪造了一份其与深圳市家乐福超市签订的、可低于厂家供应价10%的价格从家乐福超市批发多种进口奶粉的协议,骗取经销商刘某华、彭某红的信任,加大奶粉交易量,并进一步扩大欠货数额,且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与经销商对账。

  2011年3月,孙明春谎称可以拿到深圳市沃尔玛超市的销售任务,向经销商提供更低价的奶粉,要求刘某华、彭某红预付大额货款。在刘某华支付186万元预付款、彭某红支付55.5万元预付款后,二人逃匿。截至案发前,孙明春、李锡敏多次收取刘某华货款人民币233.2136万元,多次收取彭某红货款共计人民币95.5万元人民币。

  经查,孙明春、李锡敏二人还以做奶粉生意可获得高额回报为饵,自2009年开始诱骗叶某洲、刘某、华某权、陈某妹等向其投入资金,并采取先小额履行合同的方式进一步诱使被害人继续加大投入。在骗得大额投资款后,孙明春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后逃匿。截至案发前,孙明春、李锡敏共欠叶某洲人民币358.02万元,欠陈某妹本金84万元,欠刘某、华某权本金262.0822万元。

  2011年3月,孙明春、李锡敏在骗取经销商货款、借款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032.9958万元后逃匿。经被害人报案,2011年5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广州市海珠区将被告人孙明春、李锡敏抓获归案。

  昨日在庭上,丈夫李锡敏辩称并不知资金用途,孙明春也辩称,此事与丈夫无关,完全都是自己策划的,不过孙明春坚称所作所为称不上是合同诈骗。部分投资款项已经还给了投资人。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王纳)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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