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港闸法院试行公众参审制度 促司法公开
中新网南通4月10日电 (陆建国 陆海龙)10日,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在江苏南通港闸区法院开庭审理,11名公众参审员参加了当天庭审。这是该院试行公众参审制度的第一案。该院同时成为江苏省内首家制定公众参审制度并试行的法院。
南通港闸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鸿介绍说,公众参审制度意在架设民意沟通的新平台,通过法院合理引导,在尊重司法独立性的前提下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审判,一方面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裁判过程的透明化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有利于实现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全力提升司法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另一方面为群众依法、合理参与司法决策提供了新平台,有利于夯实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高鸿说,与人民陪审员相比较,公众参审人员身份要求更简单,具有更强的中立性和更广泛、深厚的民意基础。公众参审制度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建立参审库,该院目前已建立起了50人的参审库。这一次征选的参审员范围广,来自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群众等各个阶层、行业,初高中学历占了28%。二是组织参与审判,针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特定类型案件,由承办法官从参审人员库中合理选择,或者结合案情增选案发当地群众、专家等人员,组建参审团,组织旁听庭审,对司法裁判发表评议意见。三是评议意见反馈。裁判过程中,法官会对参审意见依法评估,决定是否吸纳。
当天参审的11名公众代表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参审库中产生的。有3名是普通的社区居民,家住南通港闸区永兴佳园的王凤翱是其中之一。他说,他今年68岁,是一名退休工人,社区居委会推荐他担任公众参审员。在庭审前,他收到了案件的情况说明,他通过认真阅读,并查阅了相关法律资料。在今天的案件评议阶段,提了很多看法和建议,法官认真倾听并详细记录。案件宣判后,法官及时向他通报了裁判结果,并说明了意见吸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