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瘦肉精”喂羊被判3年
2012年04月11日 17: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秦皇岛4月11日电(王宝德 李晓霞 刘焕江)河北省昌黎县法院11日透露,该院近日判决一起 “瘦肉精”案,被告人秦某因在投喂羊的饲料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成分的药品,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查明,2011年上半年,被告人秦某得知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可以提高育肥羊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为达到以低投入获得高回报的目的,秦某无视“瘦肉精”对人体可能产生的毒副作用,长期在育肥羊饲料中添加使用“瘦肉精”。2011年下半年,秦某先后将喂食过“瘦肉精”的近200只育肥羊在市场上售出,获利近四万元。
案发被捕后,被告人秦某对自己所犯罪行百般抵赖,辩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便不算构成犯罪。昌黎县检察院指派专人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秦某明知“瘦肉精”为禁用药品仍故意给育肥羊投喂,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昌黎县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