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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出离婚男子刀砍幼女 称担心女儿受罪

2012年04月14日 06:0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妻子提出离婚 男子刀砍幼女 被控制后称自己幼年父母离异,担心女儿像自己小时候一样受罪;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夫妻关系发生问题,妻子提出离婚,男子方某刀砍6岁女儿。被警方控制后,方某称自己小时候父母离异,“不想让女儿再受自己遭过的罪”。日前,方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延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生活不如意就想起童年”

  检方经审查了解到,方某的童年生活并不幸福。

  据介绍,方某自幼父母离异,爷爷奶奶去世后,被过继给了姑姑,姑姑成了他第二个“妈妈”。这段经历对其心理造成了极为强烈的负面影响。每当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时候,他总是会联想起童年生活。

  检方介绍,方某成家后,妻子林某和“婆婆”逐渐出现摩擦。

  方某说,在一次婆媳冲突后,“婆婆”盛怒之下将菜刀扔到林某的脚下,所幸没有造成林某受伤害。妻子林某对他在婆媳冲突时没有维护自己而耿耿于怀,于今年2月离家出走。

  带女寻妻未果事发

  方某被控制后说,妻子出走后,他带着女儿寻找妻子,期间女儿生病。他联想到自己童年的缺乏父母关爱的经历,精神接近崩溃,产生厌世情绪。

  案卷资料显示,半个月后,方某在岳母家找到了妻子,但妻子已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今年3月19日,方某再次来到岳母家,因妻子坚持离婚,苦求无果之下,他拿起菜刀砍杀女儿,虽经妻子等人阻拦,仍造成6岁的女儿背部轻微伤。

  “如果我和妻子离婚了,女儿今后就会过上与我小时候一样的生活,甚至还不如自己,我不想让女儿受罪,干脆将女儿杀死,然后自己再自杀。”在警方讯问过程中,方某道出作案动机。

  - 专家说法

  家长解决矛盾 应顾及孩子

  检方介绍,本案的发生,给方某的女儿造成心灵创伤。“我恨爸爸。”年仅6岁的孩子曾如是说。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储朝晖研究员表示,孩子最亲密、最信任的亲属,之间无论有何问题,都应该顾及孩子的感受,不能对无辜的孩子泄愤,否则,很可能在判别力、思考力尚未成熟的孩子心中种下阴暗的种子,严重的话将影响其一生。

  如果家长的行为已经对孩子造成了影响或孩子已经对家长产生误解,家长应郑重地向孩子道歉,获得孩子的原谅,再以恰当的方式对其加以弥补,这样才能逐渐驱散孩子心中的阴影。(记者安颖 通讯员李照君)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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