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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盛世中华”评奖被指欺诈追踪:花钱买奖如何约束(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18日 10: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花了的钱该找谁退?

  成为“全国十佳”的唯一要求是交钱,从几千元到三五万元不等。“我还好,有点退休工资,很多领奖的都是农民,把人家搞得很狼狈。”蒋先生对记者的要求很简单,“你们弄弄看,赶紧把我们的钱退了,这是主要的。”

  然而这钱应该找谁退?记者与“盛世中华”评选活动涉及的主办单位联系,中国画院、中国散文学会表示对评奖一事不知情。“我们从来没有参与过这项活动,我们的公章和奖状上的也不一样。”中国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

  其余几家单位中,全国高科技食品产业化委员会由于“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已被民政部于2011年5月宣布依法取缔。而中国职业教育协会、全国信用大会办公室的电话无法接通。

  中国散文学会秘书长王宗仁说:“获奖证书上怎么会有我们的公章我不清楚,但我可以百分之百告诉你,散文学会没有与‘盛世中华’合作。”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在中国当代诗书画研究中心的中国当代书画文化艺术网站上仍然可见“盛世中华全国征评活动”的通知,而其信息来源显示为《中华风》杂志社,但该杂志社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17日,记者再次点击这个通知的网页,结果已无法打开。

  《中华风》杂志曾经的上级单位“中华采风大联盟”办公室郭先生说:“《中华风》曾由大联盟主办,由于其劣迹斑斑,经常败坏大联盟名誉,我们已经在2011年8月将其开除,并予以公示。”

  发现上当后,有获奖者报警。北京警方16日表示,接到了有关“盛世中华”的举报并展开调查。“如果组织者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等犯罪,警方肯定会严惩不贷。但类似事件涉及的人员往往在全国各地,一些人参加此类评奖也是为了个人目的,不愿配合警方,取证难度大、时间长,甚至会影响到事件的定性。”警方一位负责人表示,如果最终事件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在处理上也有一定难度。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凡通过民政部注册的社会组织,可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注册等相关信息,未经登记注册的,不属于民政部门登记年检范围。“盛世中华”征评活动被曝光后,记者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只查到了中国散文学会的注册信息。

  而工商部门告诉记者,如果评奖的主办方不是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范畴。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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