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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晋宁森林火灾系丢烟头所致 嫌犯被取保候审

2012年04月19日 1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云南晋宁森林火灾系丢烟头所致嫌犯被取保候审
图为晋宁3.22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指认现场。 昆明警方提供 摄

  中新网昆明4月19日电(胡远航)昆明市森林公安局19日通报晋宁3.22森林火灾查处情况。经侦查,火灾系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下村村民李某某随意丢弃烟头所致。目前,李某某因身体原因被晋宁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3月22日16时40分许,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海龙村委会与酸水塘村委会交界处鹿柴箐发生一起森林火灾,3月23日17时许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约349.5亩。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张绍辉称,经现场勘查,初步确定起火点区域为昆阳街道办事处海龙村委会与酸水塘村委会交界处鹿柴箐山洼处。起火原因为有人在起火点附近吸食香烟随意丢弃烟头所致。

  经警方走访调查、摸排取证,确定酸水塘村委会下村村民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3月22日吃过午饭后,到鹿柴箐北侧半山处一条箐沟内砍伐豆桩。16时许,砍完豆桩的李某某连续抽了3、4支烟,并将烟头丢弃后离开了砍伐现场,从而引发火灾。

  4月17日,警方将李某某带至案发现场进行指认,指认情况与现场勘查吻合、与供诉一致。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失火罪,但因其身体原因(高血压)不适宜关押,已于4月17日将其进行取保候审。

  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杨志凌在通报会上称,连续干旱三年,导致昆明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截至目前,昆明市已发生56起森林火灾,大部分为人为原因所致,昆明市将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的问责、处罚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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