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以驱邪为名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被逮捕

2012年04月23日 15:0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康某自称会看相、算命,妖言蛊惑,以驱邪为名与一名年轻女子发生性关系。记者昨日获悉,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康某。

  2月上旬,马女士在八大处游玩时遇到康某,康某称自己已开天眼,看出马女士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马女士虽然当时未置可否,但与康某互留了联系方式。因马女士信佛,在认识康某后确实身体不适,到医院也没检查出来是什么毛病,而且遇事也多有不顺,便相信了康某的说法,与其联系。

  2月28日,马女士随同康某到石景山区西黄村一出租屋内,康某让马女士买了五种米、两瓶矿泉水、一个黑色塑料盆准备作法。为让马女士相信,他先将吞进去的玻璃珠子又吐出来以展现“功力”,随后用事先折好褶皱的纸泡进水中,纸便呈现出朦朦胧胧的骷髅头的模样。康某称,这骷髅头就是附在马女士身上的脏东西。只要他和马女士发生性关系就能将脏东西驱除。马女士认为纸张上显示出骷髅头的事情无法解释,更加相信了康某,便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

  马女士的家人得知了此事,在康某再次联系马女士时,尾随二人并报警,民警将康某抓获。

  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康某利用被害人的迷信心理,欺骗被害人可以用发生性关系的方式驱除身上的脏东西,使被害人对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实质产生错误认识而乘机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这种强奸的手段狡猾龌龊,且对于极为迷信的被害人而言非常不容易防范,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薛洁松 朱六一)

【编辑:姚培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