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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一男子借网络征婚骗财逾25万元 获刑6年半

2012年05月11日 2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5月11日电 (奚婉婷 刘建党 袁丽思)1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组织越秀区、海珠区等基层法院,集中宣判了6宗涉及电信诈骗的刑事案件,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广州一男子王某华借某交友网骗取2名征婚对象逾25万元,最终获刑六年半。

  2009年12月,被告人王某华通过某交友网认识被害人王某某,并与其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6月25日间,王某华多次虚构各种理由向被害人借钱,被害人以给付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共计被骗取12万元。2010年1月30日,王某华再次通过某交友网认识被害人黎某,并于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7月8日间,骗取黎某逾13万元。

  2011年5月22日,被告人王某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王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判处罚金2万元。

  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还有涉及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被害人电话信息资料后,假冒其亲友要求汇款;利用互联网和电话客服热线,散布虚假低价售票信息等诈骗方式。

  广州中级法院相关人士指出,目前广州电信诈骗案的特点主要是犯罪形式灵活,作案工具技术性较强,且团伙化、专业化特点明显,作案人年龄多为30岁以下,文化水平偏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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