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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一官员受贿1700余万 收钱卖官又送钱跑官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5月16日 07:0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 反腐记录

  今天上午,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检察机关查明,朱育英在担任广东省信宜市市委书记兼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在信宜市属干部提拔、交流、换届任用以及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中,涉嫌受贿人民币1300多万元、港币300多万元、美元20多万元。另外,为谋求职位升迁,他还曾向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行贿20万元。

  57名干部用钱做官场助推剂

  2005年,信宜市某镇镇长梁某被提拔为该镇党委书记。为感谢朱育英在其职务提拔上的关照,梁某在当年5月来到朱育英的办公室,送给朱育英20万元人民币。

  2006年12月,经朱育英同意,梁某调任信宜市区东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他在到任几天后来到朱育英家楼下,在朱育英的车里送给朱30万元人民币,朱育英再次收下。

  2008年,梁某为谋求升迁,于当年11月、12月,先后在茂名市委宿舍大院送给朱育英15万美元。在朱育英的推动下,梁某在2009年9月被任命为信宜市副市长。除了这几次大额贿赂之外,梁某为了与身为当地一把手的朱育英保持良好关系,从2005年至2009年,先后在中秋或春节期间送给朱育英6万元,朱育英都欣然收下。

  据该案办案人员介绍,梁某为谋求升迁或转任而送钱给朱育英,只是当地官场风气的一个体现。经查明,朱育英先后收受了当地57名干部共计人民币1238万多元、港币360万元、美元20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朱育英自己还经常说一句话,叫“先上车,再买票”。意思就是先不收钱,等事情办好以后再收钱。这些当地干部送钱给朱育英,有的是想由镇长做书记,有的是想由小镇的书记转任大镇的书记,有的是想从镇里到调到市里的单位,但他们的手段是一样的,就是用钱做助推剂。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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