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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妇女被26岁情人勒索16万余元

2012年05月30日 09:1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中年女子玩外遇 搭了16万

  起诉小自己16岁情人不当得利

  42岁的已婚陈女士和比自己小16岁的男网友孙某有了性关系后,对方便以曝光二人关系为由,先后向其索要16万余元。在告孙某敲诈勒索未果后,陈女士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对方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其返还16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8年底,陈女士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22岁的天津男子孙某,对方只有小学文化。2010年1月至4月间,孙某到北京与陈女士见面,两人一直保持着性关系。据陈女士说,她是由于不胜孙某的烦扰,害怕影响到家庭,才同意和他保持性关系的。两人相识期间,孙某共向她索要4万余元。

  2010年4月,孙某又让自己为其买车,不然就将二人的关系告诉她的丈夫。陈女士无奈将12万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交给了孙某。陈女士说,双方起初约定,车子登记在她名下,但她随后发现,孙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卡里的钱购买了一辆黑色现代轿车,登记在孙某名下,而且还将卡上余款全部取出。

  一个月后,陈女士的丈夫发现家中大量钱财不知去向,便询问妻子。陈女士只得告诉丈夫有人以孩子的安全要挟她。后陈女士以要和丈夫离婚需要对账为由,将孙某邀至大兴,要求他将车辆过户给她。在遭到拒绝后,陈女士向大兴区警方报警,孙某被抓获归案。

  据悉,孙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大兴区检察院批捕后被取保候审,此案后移送至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朝阳区检察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随后,陈女士以不当得利纠纷将孙某起诉到朝阳法院。目前,陈女士已和丈夫离婚。

  昨天上午,陈女士和孙某都来到法院。开庭前,孙某称陈女士伪造了他的暂住证,才使案件在朝阳法院立案,故提出管辖权异议。见记者在场,孙某还要求法院不公开审理。法院将对孙某的暂住证进行进一步审查。(记者 颜斐)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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