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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方破获一起传销案 五名头目1年赚1500万

2012年05月30日 13:54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传销产品。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传销产品
传销产品
传销产品

  一年向“上级”上缴1500万元“营业额”

  现金百万车两辆传销头目获重奖

  5月29日,凯里警方通报了一起传销大案,凯里人蒋某等5名所谓大连富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凯里地区的高级经理在未取得相应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并从消费者中发展下线人员牟取利益。截至案发时,共计300多人受害,涉案金额至少1500万元。

  无证直销被查

  据介绍,今年5月初,凯里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凯里华联厂附近一民宅内发现了一个疑似传销窝点,该窝点所属的“大连富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饶公司)采取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但却没有相关的许可证书。

  就此,公司负责人蒋某(女、46岁,凯里市环城南路人,大连富饶集团凯里地区高级经理)等人解释说,他们持有大连总部下发的文件资料和委托书,其经营行为不存在违法。

  但蒋某等人的辩解被认为没有法律依据,凯里市工商局对一些所谓“公司职员”展开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运作模式与非法传销如出一辙,很明显就是非法传销组织。又因为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工商部门决定将此案移交凯里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

  不到1年赚了1500万元

  5月7日,凯里市公安局受理此案后展开了进一步调查,掌握了富饶公司运作“黑幕”。

  据了解,富饶公司由大连富饶集团凯里地区高级经理蒋某、吴某(女,54岁,凯里市人)、麻某(女,37岁,镇远县青溪镇人)、刘某(男,37岁,凯里市人)、龙某(男,45岁,镇远县青溪镇人)等操控,他们采取无店面直接零售的方式,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使用产品的同时,还充当宣传员宣传该公司产品。当然,并不是免费宣传,公司推出了积分制度,所有宣传其产品的消费者,在取得宣传成效后,都会获得相应的积分,凭积分就会享受到现金和物质返利的待遇。积分越高,获利也就越可观。

  在利益诱导下,富饶公司产品消费者不断宣传产品,发展新的消费者,消费群体越来越庞大,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上下级关系。其中,下系人员销售业绩越突出,上层领导获得的报酬也就越可观。

  经查,富饶公司销售的系列产品有“豆豆豆”牌植物精华素、苦瓜精,富饶“艾肤琳”牌化妆品系列,富饶牌保洁日用品系列产品等,而消费等级有999元、4999元、43999元、50000元等。最低端消费者消费等级越高,其上线消费者以及富饶公司上层领导获利也就越高。

  犯罪嫌疑人自投罗网

  有意思的是,5月22日,在警方精心部署,准备实施抓捕行动时,这起传销大案的头目蒋某、吴某、麻某、刘某、龙某等人竟然上门作解释工作,试图就其经营模式与介入此案的警方达成某种一致意见。“他们以为进公安局像进工商局一样,很快就可以回去,其实,我们已掌握了该公司许多罪证。”办案人员说。

  蒋某等落网后交代,他们自去年6月份进入凯里地区开展经营活动,至案发时,向大连总部上缴了1500万元营业额。为此,大连总部以提成的方式给蒋某、吴某现金各100万元,同时分别奖励汽车2辆。其他头目的提成警方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目前,此案件还在深挖。警方提示,由于该案涉及黔东南州各县(市),且人员众多,希望受害者、知情者尽快到凯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反映情况,以便顺利开展下一步的调查工作。(贵州都市报 郑旭军 唐东辉 记者 罗茜)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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