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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司以贷款强制的哥多支付千万购保险

2012年06月18日 14:4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导读:贷款买出租车,却被汽车公司以贷款购车为由,强制购买比保险公司多出1000多元的保险。而记者调查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艰难的“的哥”。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山西朔州一位听众给《天天3·15》节目组打来电话,他的电话让大家关注到了一个消费者经常接触,但又常常会忽略他们本身也是消费者的一类人:出租车司机。究竟这位出租车司机遭遇了什么,需要《天天3·15》节目的帮助呢?

  李师傅:去年在山西朔州双良汽车贸易公司买的出租车,贷款买的,说保险必须在他那交,比市场上要多交1000多块钱一年。我的贷款是2年,今年他扣了1500,你如果不去他那交,那这1500就不给你退。

  去年6月,李师傅在山西省朔州市“山西双良汽车公司”贷款买了一辆捷达出租车,双良汽车公司以贷款购车为由,要求李师傅在这里购买保险,收取近1万元保险费,比去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多出1000多元。而且还要额外交1500元的押金。那么,这1500块钱又是什么名头?

  李师傅:去年贷款有车补贴3000块钱,去年我们保险在他那交了,交了以后退了1500,今年还有1500,你不去他那交就不退这1500.而且在他交的话,每年保险得多花1000多块钱。

  至此可以理出几个关键信息,在这家双良汽车公司贷款买车要比其他公司多交1000多的保险费,车主买了车才知道,但是想要退险,1500元的押金就全部扣掉。了解清楚这些情况之后,李师傅又是怎么跟双良公司交涉的呢?

  记者:你们有没有跟这家公司去沟通?说他们公司比外面贵这么多。

  李师傅:沟通过。有几个车主在在外面交了,然后想去退这1500,人家就不给退。只要是贷款的,他这里就比外面的保险要贵1000多。

  接到山西朔州出租车司机李师傅的电话之后,记者又辗转找到了另外一位出租车司机张师傅。他和李师傅一样,也是在山西双良汽车公司贷款买的捷达型出租车。

  记者:您也是在双良公司上的保险吗?

  张师傅:是的,买的捷达。

  记者:在他这上的保险和外面的保险价钱一样吗?

  张师傅:不一样。我这是全险,没有玻璃险上的12000,别人家上的都是8000。我们这个车都不是分期付款,都是贷款,他好像就拿这个贷款制约我们。

  张师傅与李师傅反映的情况是一致的。山西朔州的这家双良汽车公司的保险费确实比其他地方贵。而接下来,张师傅向记者主动提及了一件事。

  张师傅:我们这是贷款车,还压着我们1500的押金,如果不在他那上保险,这1500就不退给我们。

  记者:不贷款的人是没有这个押金的?

  张师傅:对。这个老板开的双良公司,又开的蒙银村镇银行,我们如果在他这买车,不在他这贷款就不好办。

  而接下来记者和张师傅的一番对话却让大家了解到了更多不为人知的内幕,也感觉事情远比预想的复杂。

  记者:这个情况没有向当地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反映过吗?

  张师傅:哪有带头的,没有。有五个公司,公司只知道收钱,没有给我们说话的。

  记者:那您当时为什么从他这个地方买车,为什么不从其他地方买?

  张师傅:市政府指定的,双良的捷达、大众,还有雪铁龙。当初主要是这里办贷款比较快一点,提车也快。

  记者:办贷款之前他跟你说了保险要比外面贵一些吗?

  张师傅:没说。

  之后记者电话采访到了山西双良汽车公司。为了听到对方更真实的声音,记者没有亮明身份,而是以出租车司机家属的身份与双良汽车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的核实。

  双良:但是你要是说贷款期间,必须第二年还来咱们这续保,不是有个续保押金1500嘛。要是在其他地方续保的话,这个押金我们是不会退的。贷款期间必须在咱们家续保。

  记者:这是双良公司自己的规定?

  双良:这个规定不知道,我们不管是租车也好私家车也好,我们都是这么规定的。

  专家解答

  山西省朔州市的部分出租车司机,个人贷款在山西双良汽车公司买车。贷款期是两年,零首付,月供第一年5000,第二年3000。但是在这里买的保险却比其他公司的要贵1000多元,而且,贷款时还要交纳1500元的保险押金。如果合约期间退保,那么这1500元就不退还了。那么山西双良汽车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出租车司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特约评论员包华和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凯就此事发表他们的看法。

  罗磊:其实像朔州这样的情况已经不多见了,大多数情况是由地方出租车公司统一来购买出租车,出租车公司跟出租车司机是一个雇佣关系,由司机负责进行运营。

  朔州双良汽车公司存在一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特别是他利用他的一些比较可控的市场资源,多收取了不应该多收的一些费用。这些司机遭遇了一些个人利益的侵害,他们应该向相关的律师进行咨询,采用法律维权的行为。

  包华:汽车销售公司在卖车的时候,指定贷款银行、保险公司,而且事先确定了保险的费用以及押金,这实际上是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收取不合理费用。

  双良汽车公司之所以有这样的能力,就是因为政府给他的指定性购买授权,所以当地政府第一步应该解除这样的指定授权。在选择车辆的时候可以选择捷达这款车型,但是不要限定购买方。

  第二步,的哥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形,应该及时咨询,及时维权。首先应该向政府投诉,由政府来监管;其次,向律师去咨询也是有必要的。

  郑传锴: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而且它是不符合保险法的。这个保险公司等于在保险合同之外另行通过约定格式条款的方式给消费者即投保人设定了一个担保的押金的义务,实际上这种保险条款是无效的,也是违反现行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的。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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