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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醉酒车内呕吐 的哥索要“清洗费”被打伤

2012年07月02日 11: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醉酒乘客在出租车内呕吐,的哥向对方索要“清洗费”不成,反被对方叫来几人群殴受伤——这是南宁市一名的哥在6月30日晚的遭遇。事发后,众多的哥赶来帮忙,将打人方的其中两人拦下,警方随后介入处理。

  的哥被乘客方群殴

  的哥被打的事发地点位于南宁市桂春路北一巷的广西妇女大厦门前。6月30日晚9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出租车停在路中间,车子遭到破坏。车顶的灯箱被人拆掉,后排右侧玻璃也被砸烂,驾驶室旁的倒车镜被扭了下来,挂在车门边。

  的哥何先生身上沾满灰尘,左手肘也受伤出血。他说,当晚8时左右,他搭载一男一女两名客人到此,客人准备下车,“那个男的喝醉了,呕吐在我车上,我要求他们给一些‘清洗费’,或是跟我一起去洗车,然后我再送他们回来,他们没有同意”。

  双方因此而发生了争执,男子拨打电话叫人来,何先生也通过出租车的广播通知自己的同事。何先生说,过了一会儿,男子的3个朋友率先赶到,几人对他大打出手,“不光打我,连车也不放过,车顶的灯箱被拆下来,扔到50米之外的马路上”。

  旁边一大楼上有几人看到了的哥被打一幕。一目击者称,当时出租车司机被三四个男子打,“他们一直追着他打,把他打倒在墙根边的地上,后来几人还不解气,开始砸玻璃破坏出租车”。

  众多的哥赶来施救

  现场聚集有七八名的哥。的哥吕先生说,在广播中听到有同事被打,附近的几名的哥马上赶向事发地点,可赶到时,打人者已离开现场。

  何先生说,打人砸车过后,后来的3名男子马上快速离开,乘车的那一男一女也沿着桂春路北一巷往金湖路方向走去。

  这一男一女走得并不算快,在金湖路金海渔村附近,几名的哥拦下了他们,并交给随后赶来的派出所民警。

  在现场,几名民警查看了出租车的损坏情况,并询问了目击证人。随后,何先生和同事跟随民警到南湖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7月1日下午,记者了解到,目前此案仍在处理当中。

  类似纠纷如何解决

  坐车给钱,天经地义。但如果乘客吐在车内,该不该赔偿呢?6月30日晚,不少的哥认为,醉酒乘客在车内呕吐,赔偿是理所当然的,“难道吐了就白吐么”?

  一名开车的女士认为,司机向醉酒乘客索要一定的赔偿是合理的,“但具体该赔多少应该有一个规定,司机也不能随意‘敲诈’乘客”。

  一些市民则认为,对于喝醉酒的乘客,司机能不能拒载,或如何预防乘客一旦在车内呕吐产生的纠纷等,目前出租车行业没有具体规定,主要还是看司机自己的把握。如果出租车司机允许醉酒乘客搭载,那应该在车内备好塑料袋,以备乘客不时之需。

  7月1日,记者就此事向当事的哥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咨询。负责车辆调度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并没有对此类情况对司机进行约束,一般由司机自行与乘客协商解决。

  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乘客弄脏车辆,耽误了司机的生意,“如果乘客还清醒,或者有人员陪同,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但这并不是强制的,协会也没有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南国早报 记者徐冰)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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