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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首次网络直播“民告官” 司法公开不受舆论左右

1st live webcast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Guangdong

The website of the Yangcheng Evening News Group hosted a live webcast of the second trial of the house demolition case between the Guangdong 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and a Hong Kong citizen, at the Guangzhou Intermediate Court on Monday aftern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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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2日 20: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7月2日电 (奚婉婷 马伟峰)一名祖籍广东清远的香港人不满房屋被强拆,状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一审判决不满提起上诉。该案2日下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广东《羊城晚报》旗下的金羊网对案件进行同步直播。这是广东省内首宗通过网络直播的“民告官”案件。

  目前,广东法院司法公开制度框架基本成型,不仅开设了网站微博、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在广东省内首次将网络直播制度化。与其他省法院不定期网络直播庭审不同的是,从今年7月2日起,该院每个工作日都会进行一场网络直播的庭审。

  当天,广州中院在立案大厅正对道路的显示屏上播放着庭审过程,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观看,不少网民也在网上新闻评论中发表看法。对此,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中级法院副院长余明永指,行政案件是最需要公开的,公权力机关都应该对媒体、民众有敬畏之心。通过公开行政案件的庭审,可以检视政府是否在依法行政、政府的行为是否需要改进。

  余明永说,庭审网络直播,网民肯定会来围观,也肯定会有很多评论,这有助于法官作出更正确、符合法律和社会的裁判,而网络舆论或许也会给法官带来一定影响,法官不应被舆论所左右。

  不少网友认为,司法公开的软肋在于“选择性公开”。对此,广州中院方面明确表示“拒绝选择性公开”,并称“案件随机排期,刑事、民事、行政、听证、执行都要直播”。

  “像行政机关、商业企业,可能不大愿意自己的庭审被放到网络上直播。对于法院来说,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当事人若不愿意公开,要拿出法律依据来,要有正当理由才行。”余明永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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