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内蒙古一副厅级官员被“双开” 移送司法机关

2012年07月18日 18: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披露,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刘振才,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人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刘振才任扎赉特旗旗长、旗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经其妻刘某某分50次非法收受陶某等31人的现金总计684万元,两套价值26.3136万元房产,构成受贿错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单独或经其妻刘某某分36次收受陈某等9人所送礼金总计62.5万元,构成收受礼金错误。

  刘振才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纪委第20次常委会议研究,报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党委第十五次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振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刘振才受贿所得772万余元和主动上交的其他违纪所得100万余元予以收缴、接收并上缴国库。刘振才受贿问题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汤计)

【编辑:马学玲】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