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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企业赠给政府豪车不算超标公车 暂无规定

2012年07月31日 09:5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有网民“晒”出江西省于都县的政府豪车,并称其有超标之嫌。但政府方面回应称,此豪车是因“中德合作扶贫项目工程”赠送给当地政府的,不算超标。

  7月12日,有网民“晒”出两张于都县县长座驾越野车的照片,一时间“此公车绝对超标”的议论纷纷而起。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咨询专业人士得知,此车牌号为赣B26888的越野车,为日本丰田公司生产的“陆地巡航舰”越野车,价格在70万元以上。

  《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写道: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要坚持节俭、方便工作的原则,市、厅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含25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该规定同时明确: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和警卫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于都县扶贫办公室随后向记者证实,这辆车属扶贫办所有,现调配给该县县长使用。当记者问及此公车是否超标时,扶贫办项目部何部长回答:“这个车不是政府采购回来的,是当年的‘中德合作扶贫项目工程’赠送给当地的,作为项目工程用车一共有4台,其中一台就配给了扶贫办,应该不违反政府用车的规定。”

  有专家也称,政府官员使用非政府采购、企业或个人赠送的豪华车算不算超标拥有、使用公车,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这辆公车会让老百姓有看法”。(实习生李北平 记者王帝)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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