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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骗子联手合伙诈骗河南一县政府获重刑

2012年08月02日 11: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商丘8月2日电(齐永 徐永忠)假借某著名电子集团公司的名义,在取得县政府的信任后,先后实施诈骗行为,诈骗金额累计达400余万余元。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付某、曹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6月10日,付某自称系某著名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让担任副总经理的曹某在镇江市私刻某著名电子集团公司公章一枚,与河南省夏邑县政府鉴定了合同金额达1.63亿元的电缆生产加工项目投资协议,夏邑县政府为该公司在产业集聚区提供61亩土地用于厂房建设;付某、曹某谎称资金周转困难,又从该县某开发公司“借”现金200万元,同时骗取施工方工程款200万元;付某、曹某还煞有介事地公开招标,以收取保证金的形式,先后诈骗河南省、江苏省、广东省多家单位和个人。

  2011年4月,夏邑县某开发公司怀疑付某、曹某投资有诈,遂派人到江苏某著名电子集团公司调查,得知该公司从来也没有去夏邑县投资办厂事宜,报案后,付某、曹某于2011年8月1日被批准逮捕。

  法庭上,付某否认其行为是诈骗,之所以冒用他人名义,称只有这样,才能借钱、赊销设备等办厂子,目的也是为了生产铜线,但是还没有来得及生产就被逮捕了。曹某自称是给付某打工,并没有参与付某的诈骗行为,他也是被付某骗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曹某伪造公章冒用他人名义,与夏邑县政府签订合同,骗取资金200万元;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又骗取工程款、合同保证金2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系共同犯罪。遂依法判决付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曹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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