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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参与轮奸熟人未婚妻 隐姓埋名潜逃26年落网

2012年08月02日 14:0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苏某虽与陈某的未婚夫认识,但在看到王某和孙某(后两人已被判刑)对陈某欲行不轨时,不但不出手解救陈某,反倒帮助王某和孙某。三人合力将陈某挟持到路边沟内,轮流对其实施了奸淫。苏某自知罪孽深重,曾隐姓埋名潜逃到外地长达26载,但他最终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8月1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10年。 苏某,男,1969年3月21日生,许昌县A村农民。1986年6月18日晚饭后,苏某和王某、孙某三人相约到A村临近的B村看电影。电影放映到第二部时因电影机发生故障,苏某、王某和孙某分别离开放映场地回家。

  王某走到B村村口附近时,女孩陈某从其身旁超越过去。看到高挑俏丽且独自行走的陈某,王某顿生歹念。他快速追上陈某,一只胳膊从后边拐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伸进陈某的上衣内。陈某极力反抗并大声辱骂王某。王某边威胁陈某不准喊叫边强行把陈某往路边沟内拉,陈某不停地挣扎、反抗。

  两人拉扯的声响吸引了刚走到此处的孙某和苏某,孙某先跑过来,王某看到后喊孙某:“兄弟,快点帮忙!”孙某不假思索,上前帮助王某将陈某往路边沟内拉,并不顾陈某的反抗,拽开陈某的上衣猥亵。稍后,苏某也赶到现场。陈某认出了苏某,便哀求道:“苏某,你和我未婚夫认识,求你帮帮我,让他俩放过我吧?”苏某考虑片刻,对王某和孙某说:“算了吧,东西两个村的,都认识。不然以后没法见面!”王某和孙某两人不听劝说,并骂苏某胆小怕事。苏某犹豫了一会儿后,决定帮王某、孙某两人。

  随后,在王某的指挥下,三人合力将陈某挟持到路边一桐树苗圃内。王某手持皮带以抽死陈某相威胁,将陈某扳倒,孙某趁机将陈某的裤子扒掉,后三人将其轮奸。

  陈某的身心受到摧残,痛哭流涕,欲寻死,三人阻拦、哄骗后将其送回村内。陈某慎重考虑了几天后,将此事告诉了未婚夫,两人一块到许昌县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经缜密侦查,先后将王某、孙某抓获,并对苏某上网追逃。

  苏某逃回家后,想到陈某认识他,早晚会出事,便撒谎骗过家人后,隐姓埋名先后潜逃到陕西、甘肃、新疆等地打工。2012年1月21日,苏某被乌鲁木齐警方抓获后移交许昌县警方。经审讯,苏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苏某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河南法制报 王晓磊 王随和 潘晓燕)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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