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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湟中法院制度保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

2012年08月09日 17: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在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打过官司,尤其是打过行政官司的老百姓提起法院都会竖起大拇指:“法院真是咱老百姓的靠山。”

  2009年以来,该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到目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据统计,该院2007年,行政诉讼案平均一个案子审结完毕需要89.2天,到去年,这个时间则缩短为42天。

  去年,因湟中县交通局行政不作为,当事人郭建秋一纸诉状把县交通局告上了湟中县法院。郭建秋和他的律师潘纪宗原本想,这个案子可能会持续很久,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第一次到法院协调,就看到交通局局长亲自来到法院接受协调。案件开庭时,该县交通局“一把手”按时出现在被告席上,是郭建秋怎么也没有想到的。由于“一把手”亲自到庭,这个案子很快圆满结案,老郭第二天就拿到了行政赔偿款。

  潘纪宗做了十多年的律师,接手过的行政诉讼案也不少,一般都是机关单位派办公室或者法制科工作人员应诉,“一把手”亲自出庭的他还真没遇到过。他颇有感慨地说:“如果我们社会的法制意识都这样,或许就能避免很多的行政尴尬。”

  “一把手”当被告,不丢人

  一直以来,法官对行政案件的审理颇为头疼,因为在“民告官”案件中,庭审中“告官不见官”的情形很普遍。目前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当行政相对人将行政机关告上法庭时,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往往仅派其普通工作人员或者律师出席庭审,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鲜有亲自出庭者。而在湟中县法院,去年开庭审理了16件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行政首长出庭,两年来审结的20件案件中,因单位“一把手”的参加,18件以协调方式结案,判决案件仅有2件,当事人的满意度也比较高。

  郭建秋诉县交通局行政不作为,是湟中县首个行政首长出庭的案件。当时,县法院到交通局局长办公室请了两次才将局长请到了法院,但到了法院,弄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后,局长真的感觉到是他们自己错了,急需进一步改善执法态度、完善执法程序。

  结案后,局长深深地感到法制的重要性,便重新捋顺执法程序,还召集交通局所有人员,请县法院的法官上了堂法制课,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湟中县房管所所长曹云已经在被告席上坐了三回。“‘一把手’当被告是件好事,不丢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案子只有在亲身经历后,你才能了解本单位工作的疏漏在哪里,以免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湟中县法院院长刘纲表示,行政首长可以对很多问题当庭表态,能够及时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法院严格执行《办法》

  湟中县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何能达到100%?

  刘纲说,法院有把“尚方宝剑”,这是保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根本所在。

  2009年之前,湟中县法院就意识到,由于个别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不高,近两成涉诉行政行为依然存在程序问题,必须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形成官民和谐的良好局面。在县法院的努力下,在县委的支持下,法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代拟《湟中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建议县政府采纳实施。2009年7月21日,县政府采纳县法院建议,发布《湟中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并印发全县各单位,为《办法》的顺畅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该《办法》规定,没有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行政首长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再好的制度,不抓落实也是一纸空文。湟中县还规定,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须向县长请假。

  有了这个“尚方宝剑”,法院要求行政首长出庭时底气更足了,工作开展得更顺了。

  县政府的规定无疑是硬性的,但让行政首长心甘情愿地出庭,法院还要做很多工作。

  “这项制度刚刚实行时,我们要一遍一遍地上门动员。”湟中县法院副院长吴兴国说:“我们第一次上门请某个局的局长出庭,他十分不乐意,我们拿出了县政府的红头文件,他也顾虑重重。第二次我们又上门说服,告诉他出庭应诉不是坏事,局长到庭表明解决问题的决心,既可聆听百姓的呼声,又可了解问题所在。他这才答应了。”

  有了第一次,以后让行政机关“一把手”们出庭应诉就容易多了。“现在,只要我们打个电话就行。”吴兴国高兴地说。

  由于行政领导的意识发生了改变,很多行政机关的行政作为第一要务是严格按规章和照程序进行,老百姓不仅满意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现在很多行政机关经常请法官去讲法制课。

  “官”与“民”之间

  法官如何平衡

  2009年,吴兴国还是行政庭的庭长,副科级,而案件审理中,被告席上的行政首长常常是正科级甚至是县级领导。

  “这种情形下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这是所有代理律师疑虑和担心的问题,“那么被告的行政级别要比法官高,法官会不会有心理负担?”

  对于这个问题,吴兴国说:“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刚刚执行时,我也忐忑过,但一上庄严的法庭,责任感就会压倒上下级别的压力,这项制度来之不易,必须运用好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职责。现在,我深深地感觉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仅是尊重人民群众、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实体现,也是敢于承担责任、塑造良好行政机关形象的客观需要,所以在审理案件时的压力逐渐变小。”

  湟中县法院推行的行政首长出庭制度,是审判管理改革中的重要一步。

  行政机关“一把手”为啥“躲猫猫”不愿出庭,主要原因在于觉得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坐上被告席,总觉得“放不下身价”、“尴尬”、“丢脸”。须知“一把手”出庭应诉,这是对原告、法院及法律的尊重,有助于加强政府官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行政首长应把出庭应诉看做一次检讨自己工作的机会,通过庭审总结得失,改进工作。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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