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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71万 温州一银行副行长受审

2012年08月16日 2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温州8月16日电(赵小燕)原浙江温州一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陈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日在温州龙湾法院受审。据悉,陈某案所涉金额高达6671万元。

  陈某,1990年参加工作,2005年出任温州市龙湾区农村合作银行永兴支行副行长。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1月份到2011年8月份间,被告人陈某以月息1%至3%不等的高利息向被害人陈某某、黄某某、叶某某、冯某某等54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6771万元。

  据一位接近陈某的人士介绍,陈某与几位股东合伙开了一家担保公司,该担保公司是没有营业执照的无证公司。

  公诉机关在起诉中指出,陈某“将资金用于开无证担保公司放高利贷,以赚取利差。”

  而黄某某等受害人又多为陈某亲戚朋友。“村里人都认为陈某很老实,他信誉很好,而且是银行人员,大家比较信任他。”一位内部人士表示。

  但在去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陈某的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

  2011年12月12日,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此前陈某已归还被害人本金数额共计353万元。在今天的庭审中,陈某表示愿意归还所有钱款。

  据记者了解,陈某在农村合作银行任职期间也有违规行为。2009年,陈某因考核问题被降级,后因“违规行为”被记过,并罚款3000元。2010年,陈某被农信社系统领导谈话,2011年9月,陈某离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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