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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头伙同中介卖血获刑 每400毫升血要价1300元

2012年08月31日 09:5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为用血人找血源 让他人假冒其亲属为用血人献血

  血头伙同中介组织卖血获刑

  陈某等三个卖血者发现买卖血液行业挣钱快,就摇身一变成了“血头”,介绍买卖双方交易。昨天,海淀法院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对三人判刑。

  据赵某和洪某供述,中介公司招募到供血人后,由他俩把人带到位于马甸桥中国红十字会血液中心旁跟“血头”陈某见面,随后让供血人带着互助献血单假冒用血人的亲属去献血,每人每次献400毫升。献完后,供血人将献血证交给赵某和洪某,再由赵某和洪某给“血头”,“血头”当场支付800至900元不等的费用(包括给供血人的400元)。另据洪某供述,如果是他们自己招到的供血人,挣的钱都归自己,如果是公司招的人,他们视情况可得100或200元的“辛苦费”。

  陈某的口供显示,在北京像他这样的人一般有四五十左右,他们主要在人民医院血库附近找需要用血的人,每400毫升血液要价1300元,正常情况下一个献血证能挣500元。

  今年2月26日,赵某和洪某组织杨某等三人卖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洪某当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陈某,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洪某、陈某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被告人赵某、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名词解释

  血头

  由于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用血现状是血液不足导致需要用血的人排队等血,而互助献血则不用等,于是“血头”这个职业应运而生。所谓“血头”就是长期在血液中心附近以帮忙联系买卖血液为生的人,一般来说,“血头”主要负责找需要用血的人,而中介公司则负责提供供血人。(记者 王秋实)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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