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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不还 众亲戚法庭作证哥哥讨回欠款

2012年08月31日 16:3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由于相互信任与亲密无间的关系,亲人之间有些财务往来,往往不会留取凭证。然而,正因如此,一旦亲人见财起意,钻此漏洞,造成的情感伤害更甚普通人。近日,长宁区法院审理一起导致亲兄弟反目的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张敏近10年前借给弟弟张捷50万元,用途是资助张捷的女儿到国外留学。当时,张敏动用的是自己的私房钱,怕借款的事情遭到妻子反对,为了更好地帮到弟弟,他绕过妻子,将50万元存入老父亲的银行账号,再由父亲把钱交给弟弟。因为兄弟之间的关系很好,张敏没有要求张捷出具借条。张捷非常感谢,声称一定尽快归还借款。

  2008年,张家老父亲去世,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张敏提出将这50万借款也纳入结算范围,不想,张捷这时却改口说,这50万元并非借款,而是父亲出于支持孙女读书的缘故,赠送给自己的。这样一来,无凭无据的哥哥张敏呆住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将弟弟告上法庭。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张家的姐姐、舅舅等多位亲戚到庭作证,证明张捷曾向张敏借款50万元。对于这一点,张捷表示“不予认可”。后来,张敏又提供了一段早先的谈话录音资料,录音中,张捷却多次承认自己欠原告50万元,表示愿意归还。

  长宁区法院认为,张家的亲戚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完全偏袒一方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张敏提供的证据之间可以相互印证,由于亲情而没有写借条也是合乎情理,而张捷称50万元为父亲所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显得牵强附会。所以,法院判决张捷偿还哥哥张敏全部欠款。(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王夏迎 记者 袁玮)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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