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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民警成休闲中心卖淫保护伞 涉嫌渎职罪被调查

2012年09月12日 16:0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充当“保护伞”三警察被调查

  记者11日从广东政法委微博获悉,广州荔湾区三名警察因涉嫌充当“保护伞”被立案调查。

  今年7-8月,荔湾区检察院分别立案查处为西关休闲中心何文源等11人组织卖淫系列案、芳村花卉市场“105”欺行霸市专案等2件重大“三打”案件充当“保护伞”的荔湾区公安分局民警苏某明、吴某江、刘某献渎职犯罪案件。

  据查,2007年至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苏某明在担任荔湾区公安分局龙津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和值班组组长期间,明知辖区内的西关休闲中心存在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活动,徇私向该中心的经营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叶水银(另案处理)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

  2009年4月至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江在担任荔湾区公安分局龙津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治安打击组组长和四组值班组组长期间,长期要求西关休闲中心安排人员提供免费性服务,且向叶水银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并收受叶水银等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万多元。

  2001年底至2003年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献在担任原芳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范镜其(另案处理)滥用职权,通过非法手段帮助芳村花卉市场“105”欺行霸市专案主犯王达全排除障碍,成立广州市芳村鹤洞中南街紫荆江津装卸服务队。该服务队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控制装卸工人、强迫收取保护费、垄断芳村海南村、赤岗村一带的花卉装卸业务,形成以王达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刘某献还与范镜其共同收受黄锡堂所送的10万元。

  目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审查及侦查之中。(记者 夏杨)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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