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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才知11岁女儿非亲生 打官司获赔4.5万

2012年09月28日 14:33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潼南一对夫妻闹离婚,撕破了脸皮,闹上公堂。就在打离婚官司时,男方才知道11岁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昨日,潼南县法院透露,该院已审结这起离婚案,判决准许他们离婚。同时,女方被判赔偿男方抚慰金、补偿小孩抚养费等共计4.55万元。

  女方离婚起诉到法院

  王琼、陈勇两人都是潼南人,2001年2月,经人介绍,两人相识。在交往了10天后,两人便开始同居生活。一起生活没多久,王琼便怀孕了。为给宝宝一个家,当年8月初,两人便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3个月后,王琼生下一位漂亮的女儿,取名陈婷。虽然有了孩子,可两人却常为琐事吵个没完。今年5月,王琼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潼南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自己和陈勇离婚,女儿由她抚养,陈勇给付抚养费。

  亲子鉴定女儿非亲生

  面对妻子提出的离婚,陈勇很苦恼,而更让他头痛的是,女儿一天天长大,却一点不像自己,让他怀疑女儿是否是亲生。

  为了弄个清楚,陈勇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今年6月20日,鉴定结果出来:他并非陈婷的生物学父亲,也就是说,他抚养了近11年的女儿竟是别人的孩子,他有些难以接受。7月,他对王琼提起反诉,要求王琼赔偿精神抚慰金、小孩抚养费等近10万元。

  男子获赔抚慰金2万元

  法庭上,面对亲子鉴定的结果,王琼称,陈勇带陈婷去做亲子鉴定时她没在场,她对这份亲子鉴定结论不认可。然而,当法官征求王琼意见,是否愿意带陈婷重新去做亲子鉴定时,她又表示不愿意。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亲子鉴定结果认定陈勇不是陈婷的生物学父亲,他不应对其承担法律上的抚育义务,而且王琼长期对陈勇隐瞒真相,严重伤害了二人的夫妻感情,也对陈勇的心灵、感情造成了严重伤害。最后,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王琼赔偿陈勇精神抚慰金2万元,以及补偿他支出的小孩抚养费2.55万元。

  昨日,法院透露,判决后王琼、陈勇均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文中人物系化名) 重庆商报 徐勤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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