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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洋浦区规划局原副局长案发前辞职关手机(图)

2012年10月18日 09:4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在证据面前他很快败下阵来
在证据面前他很快败下阵来

  检察机关找肖明辉谈话之后,他便开始担惊受怕,连升官都让他高兴不起来——

  两度辞职为哪般?

  2011年4月18日,群众匿名向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举报称:洋浦区规划局副局长肖明辉涉嫌在工程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是日,经检察长批准,洋浦区检察院反贪局对此线索进行秘密初查。8月9日,海南省检察院将肖明辉涉嫌受贿的案件线索指定该院查办。时隔两日,洋浦区检察院反贪局根据事先掌握的情况,派出3名干警奔赴河北石家庄,将肖明辉传唤回洋浦,随即对其立案侦查。经过外围取证固证核证及两天审讯,突破了肖明辉涉嫌受贿千万元大案。

  此案由洋浦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后,2011年12月23日,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7月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对肖明辉涉嫌受贿,司机张成梁、个体户刘向东涉嫌介绍贿赂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审判。

  紧急传唤 嫌犯归案

  在洋浦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肖明辉后,该院反贪局便进行了秘密初查,初步掌握了一些肖明辉涉嫌受贿的间接证据。

  肖明辉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是洋浦开发区引进的高级人才,没有铁的证据,若对肖明辉立案侦查,只会引火烧身。按照相关程序,洋浦区检察院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2011年8月9日,海南省检察院指定该院对肖明辉受贿案线索进行查办。

  早在2010年年底,洋浦区一建筑工地发生了死亡两人的重大安全事故,检察机关迅速派员介入调查,肖明辉作为洋浦区规划局主管工程质量的官员,自然也要接受谈话。岂料,从检察机关找肖明辉谈话之后,他便开始担惊受怕,他觉得检察机关可能发现了他吃回扣的问题。

  到了2011年4月,肖明辉担心的事情不但没有发生,而且他时来运转,被提升为洋浦区规划局副局长,对于一般人而言,是件可求而不可得的大喜事。不过肖明辉高兴不起来。因为他总担心自己收回扣的事不知哪天会露馅。

  他思来想去,不如一走了之,靠着几百万元存款足够一辈子享受。于是肖明辉递交了辞职报告,理由是父亲年迈患病,需要回家尽孝。单位对这样年轻有为的特殊人才岂能一放了之,经研究没有批准他辞职。又过了几天,肖明辉又上交了一份辞职报告。看来此人难以挽留,于是上级准备上会研究。还没等批准他辞职,肖明辉便匆匆离开洋浦,关闭了手机,到了河北石家庄租房住下了。

  其实,肖明辉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早在2011年4月,检察院就收到举报肖明辉收工程回扣款的问题,从那时起,他就进入了检察机关的侦查视线。不过,肖明辉出走的行踪也在检察机关的掌握之中,只是没有立案前,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罢了。当办案干警得到指令后,2011年8月11日,洋浦区检察院派3名干警飞往石家庄,直奔肖明辉的租用住所,将其传唤到案,并对其立案侦查。

  以证促供 迫其认罪

  立案当日,洋浦区检察院组成3个办案组,全线出击。一组全面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居民安置区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工程EPC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洋浦EPC项目)总承包合同及项目部分分包合同、相关的银行资金流水清单及存取款凭证等书证。另一组询问了相关证人,固定大量人证物证,冻结肖明辉的相关房产及银行存款。第三组严控犯罪嫌疑人,并先行询问。

  紧急传唤同案犯罪嫌疑人张成梁、刘向东后,据二人交代:2007年底,总投资5亿余元的洋浦EPC项目批准立项,由海南洋浦区规划局作为项目业主对该项目筹划建设,该局决定由肖明辉负责并担任洋浦EPC项目业主代表。肖明辉与洋浦区规划局的司机张成梁商议,寻找符合承建资质的公司投标洋浦EPC项目,从中收取“好处费”。

  随后张成梁便找到个体户刘向东,刘向东通过他人联系到中铁建设珠海公司参与洋浦EPC项目招标。肖明辉与张成梁多次密谋决定,要工程总价3%的“好处费”,张成梁要1%,刘向东要1%“中介费”,共向中铁建设珠海公司要工程总价5%的“好处费”。很快,刘向东将这一情况告知中铁建设珠海公司。中铁建设集团珠海公司派人与刘向东联系并考察洋浦EPC项目,承诺如中标,同意支付工程总价5%的“好处费”。

  2008年3月,规划局委托国信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洋浦EPC项目招标,肖明辉作为业主评委,给中铁建设集团珠海有限公司打了最高分,使其最终中标。2008年12月3日,洋浦管理局与中铁建设集团珠海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洋浦EPC项目总投资5亿余元的承包合同。之后,肖明辉为取得“好处费”,便安排张成梁具体经办。

  2009年至2011年间,为便于接受“好处费”,张成梁注册了4家空壳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安排项目经理袁某等人向张成梁、刘向东提供的公司签订了10份虚假供货或劳务合同。肖明辉和张成梁以工程材料款和工程款的名义给中铁建设海南分公司提供了发票,要求支付“好处费”。

  其间,中铁海南公司按约定,向肖明辉、张成梁共支付1611万元,张成梁按肖明辉的要求将部分“好处费”以现金、存款、购买铺面的形式转给肖明辉,张成梁得到400余万元的“好处费”。刘向东收受中铁海南分公司496万元的“好处费”。

  张成梁、刘向东的交代与办案人员侦查所获取的有关银行资金流水清单及存取款凭证等书证完全吻合。在查清外围证据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开始讯问肖明辉。

  面对讯问,肖明辉对自己所犯罪行避重就轻,拒不认罪。面对僵局,办案人员采取以证促供,稳步推进,迫其认罪的审讯策略,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经过一天多的斗智斗勇,肖明辉最终交代了自己在EPC项目工程中收受“好处费”的全部经过。同时,他还交代了洋浦区规划局对外招标洋浦小学旧楼拆除过渡教室建设工程中,帮助个体包工头赵某中标工程,收受其6万元贿款的犯罪事实。

  办案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之所以如此高效地突破此案,是因为采取了“分散取证,集中组装”的方法,在依法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对同一情节的几个当事人同时谈话,分别了解有关情况,对每个环节的同一事实,分别同时调查,对同一锁链的不同单位同时派员查证固证。这个案子之所以在短时间内成功突破,也得益于刚接到群众对肖明辉涉嫌受贿线索的举报后,便开始安排干警秘密初查,使犯罪嫌疑人一直在检察机关的视线之中,为一举突破全案奠定了坚实基础。(李轩甫 罗文俊)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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