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离婚三年后知晓女儿非亲生 向前妻索赔35万

2012年10月18日 12:52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3年前,因感情破裂,家住汉口航空路的刘健(化名)与郭娟(化名)协议离婚。当时,刘健忍痛将两岁多的女儿乐乐让给前妻,并净身出户。

  3年过去,当刘健走出阴影,打算组建新家,却意外得知自己视为掌上明珠的女儿,竟非自己亲生。昨日,气愤难平的刘健将起诉书递交到武昌区法院,要求与郭娟重新分割财产,并索要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和5万元的抚养费。

  妻子出轨 15年爱情一朝走到尽头

  “离婚时,我曾经难过到想死。”昨日,刘健愤懑地对记者说。1997年,他认识了前妻郭娟,开始恋爱。2005年年底,郭娟怀孕,不久两人在汉结婚。刘健告诉记者,他当时非常爱妻子,将所有的工作收入交给她支配,自己每天只拿10元钱生活费。女儿乐乐更被他视为掌上明珠,“我特别疼她,看到什么好的玩具都会买给她。”

  刘健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他与郭娟的感情也开始出现异样,朋友间也出现了闲言闲语。“我一直信任她。直到有一次,我发现她手机里给一个男性朋友发了几百条暧昧短信,甚至还有半裸照片,才清醒过来。”

  2009年,刘健与郭娟协议离婚。“我很爱女儿,但考虑到她不到3岁,只有把她让给前妻。”同时,刘健将家中一套房产也留给前妻和女儿,几乎是净身出户。“我当时非常难过,一度幻想自己事业有成了回来与她复婚。”刘健苦笑着说。

  晴天霹雳 离婚3年后得知女儿非亲生

  刚离婚时,刘健不敢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还经常去看乐乐。“可郭娟的态度却很敌对,近两年,她没有让我见过一次乐乐,甚至将我的手机号码设为黑名单。”刘健说。

  “本来我已不再恨她了,”刘健说:“我只想忘记这件事情。”他听闻,郭娟与那位异性朋友已同居,该男子为了郭娟也已离婚,两人将组建新的家庭。同时,刘健也打算再婚。

  但命运却再次捉弄了他。今年6月,郭娟男友的前妻突然找到他,并告诉他:郭娟刚带着女儿做了亲子鉴定,乐乐的亲生父亲正是郭娟的现男友,而并非刘健!

  这对刘健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我真的觉得很憋屈,自己被骗了6年。我觉得,她是在利用我对女儿的爱,来得到我的钱。”

  他打电话向郭娟询问该事,郭娟并没否认,并表示愿意配合刘健将女儿从其户口中除名。

  怒火难平 索赔35万并要求重分财产

  刘健说,这几个月来,内心怒火难平。他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让郭娟得到惩罚。

  昨日,刘健向武昌区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3年前与郭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并重新分配财产。同时向郭娟索要30万元精神损失费以及5万元抚养费。“以前,我为了女儿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什么都让着她。可这根本不是我的女儿,我凭什么为她付出这么多?”

  刘健的律师认为,郭娟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违反了法律,应依法接受法律处罚。郭娟隐瞒事实通过离婚分割原告的财产,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显属违法,所侵占财产应予归还。

  昨日,记者联系了郭娟,郭娟也并未否认,只是表示高达30万的索赔是“狮子大开口”,让她难以接受。随后,她拒绝谈及更多跟案情有关的事。

  刘健则认为,30万元对于他这些年的付出来说,根本不算多,“即便再多钱,都比不上她给我的伤害。”(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袁喆 实习生洪烨)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