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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一银行贴“霸王条款”海报被罚一万元

2012年10月18日 13:15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依法办结了大同市城区首例银行业“霸王条款”案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因使用含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所有”等内容的宣传海报,被处以10000元罚款。

  今年9月底,大同城区工商分局南街管理所执法人员市场巡查时发现,民生银行大同分行在仿古街开展的大型促销活动宣传海报上,印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民生银行大同分行和银联商务所有”等字样内容。经过采取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提取证据材料等方式,执法人员查清了该银行利用格式条款合同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事实经过,依法对该银行开具了10000元的罚单。接受处罚后,该银行相关负责人保证将进一步规范各类合同、协议、条约等。 (记者 郭斌 通讯员 丁丁)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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