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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5年抓获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人

2012年11月05日 21: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0)

  深入开展境外缉捕和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战略部署和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深入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境外缉捕和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要求完善跨区域协作办案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加大对腐败分子的追逃力度。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多次指出,要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会和全国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多次对追逃防逃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先后于2005年、2007年建立起境外缉捕和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这两项工作的联络协调机制,并将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委。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正确把握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追逃防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密切协作配合,加大重大案件境外缉捕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和完善各项防逃制度,追逃防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科学部署、形成合力,重点案件境外缉捕取得重大突破

  坚决将外逃腐败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是惩治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有关职能部门通过重大案件境外缉捕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整合职能资源、形成追逃合力,大力加强国际交流、推进务实合作,对外逃腐败分子始终保持了紧追不放的强劲势头。最高人民法院从审判职能角度,及时对外逃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量刑承诺。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境外缉捕、追赃及取证程序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境外缉捕长效机制。外交部充分利用外交渠道配合境外缉捕工作,加强个案磋商。公安部加强警务合作,加大侦查力度,坚持不懈跟踪案件,取得突出成绩。司法部配合办案部门及时对外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海关总署积极开展走私犯罪嫌疑人境外缉捕工作,防止人员偷渡外逃。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局加强反洗钱调查、跨境资金监管和打击地下钱庄等工作。

  2007年以来,经有关部门和地区共同努力,通过引渡、遣返、劝返等方式,成功将厦门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辽宁省华曦集团原副总经理袁同顺、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中国海运总公司驻韩公司财务经理李克江等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从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缉捕归案;通过国际追诉合作,成功促使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件主犯许超凡、许国俊,以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置业公司原总经理李继祥等外逃犯罪嫌疑人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受到法律制裁。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抓获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人;全国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0余人,其中也包括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这些成功案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和政府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有力震慑了在逃和企图外逃的犯罪分子;再次表明,无论腐败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要被追回来,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关口前移、多措并举,完善和落实各项防逃制度

  加强防逃制度建设,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是遏制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治本之策。2007年、2009年、2012年,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先后三次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防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大力开展境外缉捕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源头预防工作,针对外逃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努力建立防逃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央组织部不断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政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防逃工作预警机制,加强案件初查环节的防逃和境内缉捕工作。外交部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因公护照管理,推广应用因公电子护照,完善因公护照网络监管机制。公安部严把出入境证件审批签发关,协助有关部门阻止违纪违法人员出境。2008年以来,已查获184名弄虚作假企图骗领护照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研究制定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章制度。人民银行完善反洗钱规章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海关总署加强口岸监管和打击走私工作。国家旅游局加强对出国(境)旅游业务的监督管理。港澳办加强对因公赴港澳证件的审批管理。银监会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堵塞非法资金外逃渠道。国家外汇局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

  上海市研发了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因公护照颁发收缴工作。江苏省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有关基础信息资料库,在一定范围内实现追逃防逃信息共享。山东省认真落实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保管制度,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浙江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成功阻止包括原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在内的一些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潜逃出境。

  健全机制、各方联动,努力形成共同推进追逃防逃工作的良好局面

  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追逃防逃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中央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追逃防逃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召开追逃工作案件协调会和防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明确工作重点,规范协作程序,使追逃防逃工作更加协调高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和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正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追逃防逃工作的良好局面。2011年9月,在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云南等十省(市)启动了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追逃防逃工作进入了整体推进的发展时期。

  各有关部门和地区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追逃防逃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落实和完善防逃规章制度,推动多起案件境外缉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黑龙江省制定重大复杂案件协调、信息通报等制度。福建省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办理因私护照强化分级管理、清理检查、查处问责、科技验证,取得积极成效。河南省在省市两级部署建立起追逃防逃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办公室。广东省规定凡是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不得担任主要领导岗位和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对于其因私出国(境)资格进行重点审查。浙江、江西等省探索构建省市追逃防逃工作联动机制,在一些地市开展试点工作。云南省积极协调重大案件境外缉捕工作,加强与邻国执法部门合作,成功防堵和追捕一批外逃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

  加强沟通、建立互信,追逃防逃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境)外相关部门深入接触、建立互信,是开展追逃防逃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各有关部门坚持“尊重主权、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推动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框架下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推进与有关国家签订引渡和司法协助等双边条约,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加强双边司法和执法合作,有效推动追逃防逃工作。

  外交部等部门注重国际司法合作基本法律制度建设,牵头谈判并对外缔结了40多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30多项引渡条约,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20多项相关多边条约,对外司法合作网络已初具规模。司法部等部门积极参与涉及国际条约的相关工作,加强与条约合作伙伴国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通过检务合作、警务合作、反腐败合作等渠道,与有关国家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美国建立了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及反腐败专家组和追逃工作组;与加拿大建立了司法和执法合作磋商机制等;与澳大利亚开展了反腐败执法合作交流,为深入开展追逃防逃合作打下了较好基础。

  改革创新、探索规律,追逃防逃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为适应追逃防逃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和把握工作规律,及时调整思路、改进方法,追逃防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在理念思路上,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追逃防逃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来推进工作,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理念;在工作内容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因案施策、务求实效,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协调查办力度,灵活运用引渡、遣返、劝返、司法执法合作和境外追诉等方式,通过双边外交、警务、检务合作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司法协助、反洗钱和反腐败合作等渠道开展工作;在方式方法上,注重发挥政策的作用,并探索形成了如“引渡与遣返并行”、“追逃与追赃并重”、“民事追赃与刑事追赃同步”等一些有效的做法和原则;在体制机制上,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开展省级试点工作;在队伍建设上,加强对参与追逃防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中央纪委、监察部办案人才库并组织培训,将追逃防逃工作纳入培训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举办追逃防逃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等。

  当前,追逃防逃工作正处于发展时期、关键阶段,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明显成效和有利条件,增强信心,又要清醒认识面临的任务仍然艰巨,坚定决心。有关部门和地区将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不断完善追逃防逃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努力开创追逃防逃工作新局面,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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