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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立法保护牛栏江“给力”滇池补水

2012年11月20日 18: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日发布消息称:《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已获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牛栏江是云南省的一条重要河流,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每年将从牛栏江流域补充5.66亿立方米的Ⅲ类水进入滇池流域。

  牛栏江在云南省的流域面积为11426平方公里,干流全长440公里,是滇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活、工作和农业用水水源。云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严锋介绍,牛栏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4.98亿立方米,区域水资源相对丰富,而云南省滇池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量仅155立方米,为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3.2%。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是滇池水环境治理和滇中调水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计划于2012年底试通水,但根据监测,牛栏江干流水质年际间变化较大,规律和趋势不明显,水体水质要达到补水工程水质目标形势不容乐观。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灿章介绍,牛栏江的保护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因牛栏江流域面积跨昆明、曲靖、昭通三个市,保护管理工作涉及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因管理体制与牛栏江保护目标不相适应,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情况较为突出。二是经费不足。三是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保护范围、保护主体、保护职责、保护措施等。

  记者看到,《条例》共6章50条,分为机构和职责、保护和管理、补水工程设施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等。其中明确:省政府领导牛栏江流域保护工作,建立由昆明、曲靖、昭通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参加的牛栏江流域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实行属地管理;省政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扶持并改善牛栏江流域内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牛栏江流域内征收的水资源费和排污费,应当全部用于牛栏江流域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水污染防治。

  此外,《条例》还规定重点污染控制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工业园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经营性陵园和公墓等,水源保护核心区内还禁止围河造地、规模化畜禽养殖、采矿挖砂等,违者最高罚款将50万元。(记者王研)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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