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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务人员借采购医疗器材受贿获刑

2012年11月28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他们都在医院就职,受过良好教育,还走上了医院中层或高层管理岗位。但在贪念的驱使下,他们又纷纷利用职权,在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药剂时,给予医药公司“关照”,并收受贿赂。

  近日,广医三院设备科原科长林永雄、荔湾区人民医院原院长雷海燕、花都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原主任温晓玲都接到了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书,他们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年和5年。

  医疗器材招投标 设备科长暗中“关照”

  今年57岁的林永雄案发前担任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下称广医三院)设备科科长、后勤设备管理科副科长(兼保卫科科长)。2005年,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后更名为“广医三院”)将要以招投标的形式采购一批病床。广州×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经理周金明找到了林永雄,并请他在招投标时多多关照支持。饭后,周金明贿送其10万港元。后来别的厂家中标,林永雄想退钱,但周金明没有要。

  2006年初,医院需要购买电子小肠镜。佛山市南海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区域经理刘×找到林永雄,希望他在招投标上给予关照,最后成功中标。2007年,刘×给了林永雄3万元。

  2009年7月,林永雄又收受了广州市信宏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赖志勇(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2万元。

  今年3月26日,林永雄向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其后通过家属退缴25万元。法院审理后查明,林永雄受贿金额共计15.6万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检验科采购设备 主任提“怎么感谢”

  无独有偶,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原主任温晓玲也是在医院采购设备时收受医疗器械公司贿赂。

  2008年11月间,温晓玲在花都妇幼保健院采购供检验科使用的PCR仪过程中,应中山大学达×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王×敏请求为其中标提供帮助,其后收受贿赂2.4万元。

  2008年至2011年间,温晓玲在保健院采购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及其配套试剂过程中,为惠州市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便利。2010年至2011年,温晓玲两次收受贿赂2.4万元。

  2010年1月至2月间,温晓玲在医院采购供检验科使用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过程中,应广州倍×生物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昭的请求,为其顺利中标提供帮助,收受5万元。

  根据吴×昭的证言,当初是温晓玲主动问他“做了这个业务打算怎么感谢她”,他会意后提出给3万行不行,但温晓玲说不行,要5万。法院最终以温晓玲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供应商行贿25.2万 院长被判10年

  相比起林永雄和温晓玲,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党支部书记雷海燕的学历更高——她是研究生毕业,而且她还担任过医院的一把手,曾任荔湾区人民医院院长。她的犯罪事实也发生在任荔湾区人民医院院长期间。

  法院查明,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雷海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医疗设备及试剂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供应商广州市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某的贿赂共计25.2万元。

  荔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雷海燕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雷海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法院判处雷海燕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10万元。(文/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陈立)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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