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3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兜售资料 按企业规模“收费”

2012年11月28日 1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11月28日电 (唐长征 赵世玺 陶瑕霜)团伙3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兜售资料,按企业规模大小拟定3种收费标准,6天行骗29次。记者28日从重庆綦江区法院获悉,该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罗某有期徒刑7个月,刘某拘役4个月。

  2012年4月初,四川一诈骗团伙流窜到重庆市綦江区,冒充该区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单位并兜售资料。团伙3人中,薛某负责与受骗对象交谈;刘某负责发放资料;罗某为女性,负责开票据。该团伙在兜售资料时,根据受骗企业的规模大小拟定3种收费标准,即390元/套、290元/套和190元/套。成功骗取对方购买资料后,为其出具《重庆市人事管理协会统一收据》三联单收据,并加盖“重庆市人事管理协会财务专用章”。

  经查明,该团伙兜售给被骗企业的资料都是过期的《职业》、《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旧杂志,以及《中国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汇编》、《重庆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汇编》等没有经过国家核准公开发行销售的书籍,一套资料价值不超过50元。

  近日,该团伙在重庆綦江区关坝镇一汽修厂作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据交代,自4月初来到重庆綦江区,3人6天里跑遍该区文龙、古南、三江、石角、安稳、打通、赶水、篆塘等11个街镇,招摇撞骗29次,骗取现金86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罗某、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薛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罗某、刘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