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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忆现行宪法修改过程:“全民大讨论”5个月

2012年12月05日 03:0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对话人

宪法学家许崇德回忆现行宪法修改过程,曾在全国进行“全民大讨论”

  对话人 许崇德

  1929年生,著名宪法学家。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1947-1951年,复旦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51-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0-1982年,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与现行宪法的草拟。1985年、1988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任命,担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98年6月,曾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法制讲座,开讲第一课宪法。2002年12月26日,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次学习会讲解宪法。

  1978年“文革”虽然已经结束,可理论层面还没有完全消除文革的“错误”方针,比如“两个凡是”,这导致“78宪法”几乎与“75宪法”一脉相承。“82宪法”强调以“54宪法”为基础,就是要拨乱反正,彻底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

  30年来,“82宪法”为保障国家统一、社会进步,提供了法制基础。今后必须在宪法指引下,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82宪法”就是要拨乱反正

  “82宪法”强调以“54宪法”为基础,就是要拨乱反正,彻底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

  新京报:30年前的今天,你参与修订的现行宪法也就是“82宪法”通过并公布。如今看来,“82宪法”的最大突破是什么?

  许崇德:“82宪法”可以说是我国的第四部宪法,之前还有“54宪法”、“75宪法”、“78宪法”。“82宪法”的最大突破点,就是拨乱反正。

  一个国家政权建立后,制宪只有一次,以后都是修宪。“82宪法”本来应该在“78宪法”的基础上修订。但是,主持修改的彭真反复强调,宪法修改必须以“54宪法”而不是“78宪法”作为基础。

  “54宪法”作为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在历史上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这些精华“75宪法”都丢掉了。1978年“文革”虽然已经结束,可理论层面还没有完全消除文革的“错误”方针,比如“两个凡是”,这导致“78宪法”几乎与“75宪法”一脉相承。“82宪法”强调以“54宪法”为基础,就是要拨乱反正,彻底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

  首次在宪法中提出保护人格尊严

  第一次在宪法中写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对人身自由、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等都做出了规定。

  新京报:那么“82宪法”以“54宪法”为基础,做出了哪些重要修改?

  许崇德:“82宪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吸取“文革”教训,针对“文革”时批斗、揪斗、坐“喷气式”、剃阴阳头等侮辱人格的行为,第一次在宪法中写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对人身自由、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等都做出了规定。而且,“82宪法”第一次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放到了前面,作为第二章,突出了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宪法地位。

  这次宪法修改,明确了执政党在国家宪政体制中的地位,修改了“75宪法”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军队”等规定,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新增“中央军事委员会”,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此外,还废除了领导人终身制,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等重要职务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也是本次宪法修改的一个重要成果。

  “82宪法”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数比较少,组织会议比较容易,可以两个月开一次会,而且相当于有了专职代表。

  新京报:修订过程中,哪些条款引发了争议?

  许崇德:当时,思想氛围很活跃,提出了很多重大问题,要不要写序言,要不要搞法官终身制、“两院制”,是否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该不该取消检察机关等。比如“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条规定,有人就提出,还要规定公民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又有人提出,公民要有宣传无神论的自由。单是这个条款,就争论了两个多月。

  新京报:这些争议是如何解决的?比如“是否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要不要搞两院制?

  许崇德:“78宪法”没有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1977年,我参加过一次“78宪法”征求意见座谈会,谈了不设国家主席的弊病和恢复设置主席的必要性。有人当时就表示反对,理由很简单:因为毛主席说过不设国家主席,所以不应当设。”82宪法“,关于设置国家主席的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两院制”主要是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体制改革提出来的。有观点认为,全国3000多名代表,一年才开为期十天左右的一次会,这样的组织体制不易充分发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那么该怎么改?有人提出,一年多开几次会;有人建议,延长会期;有人就提出“两院制”,把代表一分为二,“两院”分别讨论问题,“两院”之间还有制约。这个问题,“82宪法”找到的解决办法是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数比较少,组织会议比较容易,可以两个月开一次会,而且相当于有了专职代表。

  反复考量坚持设置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法律的重要武器,不容缺失,只有公、检、法三个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避免违法乱纪。

  新京报:当时出现了取消检察机关的声音?

  许崇德:1957年反右派斗争之后,全国检察工作就陷入了低谷。“文革”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75宪法”甚至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

  “78宪法”沿用了“75宪法”的规定。所以1982年修改宪法的时候,有一些人建议,不设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司法部行使,司法部长是总检察长。认为这样设置,有利于精简国家机构。

  但经过反复考量,“82宪法”还是坚持设置了检察机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为对于依法治国、民主法治而言,检察功能太重要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法律的重要武器,不容缺失,只有公、检、法三个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避免违法乱纪。

  修宪“全民大讨论”时长达5个月

  从1982年4月到8月底,还进行了全民大讨论,我走了上海、杭州等10几个城市,归纳整理讨论意见。

  新京报:这次修宪经过了多长时间?哪些经历印象最深?

  许崇德:从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全面修改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表决通过,前后一共是27个月。

  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之后,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一共103人,叶剑英是主任委员,宋庆龄和彭真是副主任委员。后来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一开始只有我们4个人,后来增加到10几个人,一部分人是起草报告,写序言;另一部分人是负责起草条文。我参与的就是具体条目的起草。我们都被集中到了玉泉山,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下班时间。每周日回家一次。当年,彭真已经是80多岁了,我记得很清楚,每个周日,我们都走了,他还在加班。

  具体条文该怎么写,要请教大众。我们开了很多次座谈会,比如经济制度该怎么制定,就请教了著名经济学家孙治方、苏星等人。

  草案稿写出来,中央书记处讨论了8次,中央政治局也讨论过2次。从1982年4月到8月底,还进行了全民大讨论,我走了上海、杭州等10几个城市,归纳整理讨论意见。我记得汇编成的讨论意见,整整16大本。这样的全民大讨论,“54宪法”也搞过。

  27个月,一共改了多少稿,次数多得说不清楚。

  新京报:你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宪法也就是“54宪法”以及“82宪法”的制订与修订。对我国宪法有哪些期望?

  许崇德:历史已经证明,重视了宪法,国家就兴旺发达;忽视了宪法,就会停滞不前。30年来,“82宪法”为保障国家统一、社会进步,提供了法制基础。今后必须在宪法指引下,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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