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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少年审判首次引入社会调查制度

2012年12月05日 1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12月5日电 (王艳龙 戚东)5日,昆明中院“少年审判模式”暨12·5案件开庭审理,审理中,该院首次在法庭调查阶段引入社会调查员的《社会调查报告》,并首次由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

  被告人李某某、资某某、丁某、王某某、李某某、陈某、杨某、曾某、韩某某等九人于今年2月5日晚,在昆明昆船公园门口遇上被害人石某,因被害人石某用打火机烧过李某某的头发,九名被告人以“出气”报复为由,将被害人石某拖至昆船公园内的亭子旁,通过拳打脚踢、肘击等方式连续对被害人石波的头部、腹部等部位进行殴打,致被害人医治无效死亡。

  上午的审判中,昆明市经开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在法庭调查阶段宣读了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为司法机关提供办案参考。下午法院则组织开展了此案的法庭帮教工作,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对各被告人进行帮教。随后,九名具有二级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根据适用对象(被告人)可能存在心理障碍、具有特殊人格倾向或严重对抗情绪的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为判后开展社区矫正以及考察判案效果提供依据。

  据了解,昆明中院实施的两项措施是对少年审判工作进行的新探索和尝试,社会调查报告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制度的建立无论在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以及刑罚方式的选择上,还是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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