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高息为诱饵 从51人处骗取借款近亿元
2012年12月06日 11:09 来源:安徽日报 参与互动(0)
短短4年间,一名女子涉嫌以高息为诱饵,假借投资、做生意、资金周转等幌子,先后从51人处骗取借款近亿元。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集资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该女子周某是淮北人。 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间,被告人周某以月息1.5分到6分不等的高息为诱饵,假借投资、做生意、资金周转等,先后从被害人祝某等51人处骗取借款9600.55万元。另外,被告人周某还和曹某注册成立了新空气公司,随后抽逃出资30万元;周某和曹某、张某在对新空气公司增资后及注册成立万博公司后,抽逃出资1299万元。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周某、曹某、张某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追究被告人周某的刑事责任,以抽逃出资罪追究被告人曹某、张某的刑事责任。(通讯员朱炳武 记者丁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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