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学生打闹磕掉门牙 法院判父母赔偿

2012年12月11日 15:3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两个小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一人被另一人绊倒磕掉两颗门牙。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小明赔偿小刚1.5万元,学校无需担责。

  据小刚说,课间休息时他和小明一起玩耍,小明把他绊倒,致其两颗上门牙磕掉。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小刚将学校及小明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其中牙齿修复费用1.4万元。小明辩称,他是不小心和小刚碰撞在一起,事发后其父母积极配合治疗,并承担了相关治疗费用,所以不同意再承担后期治疗费用。学校则认为,该校提供的教育设施符合上级要求,且有禁止打闹的纪律,事发后,学校老师一边告知家长,一边采取救护措施,已尽到相应义务。法院认为,学校在事发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不需担责。因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记者 颜斐)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